标题:
海峡两岸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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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6-8 21:43
标题:
海峡两岸版规
欢迎您来到海峡两岸,参加交流和讨论.
一、不得利用海峡两岸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海峡两岸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发现此类帖子将删除。
(一)海峡两岸的创建旨在增加知识交流和了解,而非增加对抗和曲解。
(二)严禁发泄露部队番号驻地及装备情况的帖子!
(三)对于骂人或牵涉到人身攻击的帖子一律删除!
(四)禁止一切暴力的、颓废的、色情的内容;
(五)帖子内出现大量乱码,影响阅读的;
(六)涉及他人隐私的;
(七)重复发帖的;
(八)涉及国家政治事务的;
(九)重大军事泄密或涉及我国详细地理坐标的。
三、版主的修改权
1)帖子排版、标点符号的使用混乱或出现少量乱码;
2)帖子标题过长,影响版主操作的;
3)帖子质量优良,但个别字句命意失当;
4)帖子题头标注错误的。
5)对不符合条件的图片版主有权移除;
四、发贴规则
1、本版为海峡两岸区,凡所发主题都要与海峡两岸内容有关。
2、反映热点事件的图片、评论应符合我国官方立场,习题避免出现过度贬底他国的言论。
3、发新主题前请自己先搜索一下是否有其他会员发表过,避免重复帖子出现等情况。
4、禁止在本区发病毒,广告,恶意代码以及涉及敏感政治的内容发贴主题不能带有反动、非法、煽动性字眼。
5、严禁发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方针、政策及国家领导人的笑话!一经发现删除ID。
6、海峡两岸是讨论版块因此对帖子内容不作限制,无论是图片贴还是文字贴均可发布。
五、回复规定
1、请您尊重他人的成果,积极认真回复。回复时可以谈及你对帖子的感受,以及对内容发表看法,不得辱及原发贴人,不得包含无任何意义的语言,如:第一、灌水打PP、ok、好、^_^···等。
2、完全抄袭楼上回复者文字的,或仅仅把楼上回复改一两个字就回复的,同样视为灌水。
3、在回复内发现病毒链接,广告贴,处禁止访问的惩戒,情况严重的可由管理员删除ID!不得以回复形式发表广告或骗取点击率,违者删除ID!!
4、在回帖中严禁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污言漫骂的帖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特别注明:【保密规定】
下列文章、言论及图片请勿发表,如发现,一律做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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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我军各部队及基地、科研单位保密番号、驻地、未公开之使命及任务、组织人事安排、具体装备情况和配置的。
3、涉及我军部队或重点装备的不公开移动、换防、战略调动及相关地点的。
4、涉及我军通信及电子设备的工作参数、工作条件和信号特征、设置地点的。
5、涉及我军内部及涉外安全保卫/保密部门人员姓名、机构设置、手段细节的。
6、其他涉嫌泄密的文章、言论及图片、连接。
7、个人及境外媒体的推断、预测、假想类文章、言论、图片、连接不在泄密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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