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广西浦北县镇纪委书记被曝办公室内猥亵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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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4-30 09:19
标题:
广西浦北县镇纪委书记被曝办公室内猥亵下属
广西浦北县宣传部门发到网上的帖子截图,称浦北县委高度重视此事,已介入调查。来源:红豆社区
大河网4月30日报道
“这个案情并不复杂,估计最近两天就有调查处理结果了!”4月29日下午,广西浦北县县委宣传部韦副部长非常豁达地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一旦“镇纪委书记涉嫌猥亵女同志事件”有了调查处理结果,他们还会在网上公布,没什么可隐瞒的。
而在此前,有人曾以受害人的身份在网上发帖爆料,自称是广西浦北县龙门镇政府一名女干部,有一天该镇纪委书记林某冲进其办公室,对他人说她勾引他,除了语言辱骂还威胁其半年内不能来政府上班,否则就开车撞死她,弄死其全家。
发帖人还称,林某谩骂了10多分钟,接着还做出更出格的事,“他突然跑到我跟前,裤链拉开,把他的阴茎全部抽出放到我眼前,说:‘我的X又大又长!你想怎么样?’,还要拿凳子砸我”,两个女干部迫于羞愧跑出办公室,最后其他办公室的人过来拉住他才算结束。
这篇网帖还指称林某作为领导干部,“文化知识及道德素质极其低下,知法犯法,在同事面前大摆官腔,经常公车私用,蔑视党纪国法,有关部门应该对林某作出严肃处理,将这种社会败类清除出公务员队伍!”同时还列举了林某违反的相关法律
法规
。
浦北县县委宣传部韦副部长告诉潇湘晨报记者,4月26日他们获悉群众反映龙门镇纪委书记林某于20日在办公室拿出生殖器对向女同志,在网上也看到了相关的帖文。浦北县委对网上舆论监督表示感谢,高度重视群众来信及网站反映的此事,并在27日晚上公布了县委相关决定。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份说明称,26日当天浦北县委组织部就派出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27日浦北县委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事件调查领导小组,并由一名县纪委副书记亲自带队于27日赶到龙门镇进行调查。
韦副部长表示,这种事不会隐瞒的,一经查实将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之中,相关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对外公布。而且,27下午他们还开了全县干部大会,借此事重点强调了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作风要求,切实提到道德修养。
针对此事,29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他表示如果此事属实,林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有规定:“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公务员法》也有要求公务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但林某的行为显然是不当的,应依法予以严惩。
欧爱民教授继续解释说,《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如果网帖情况属实,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林某的刑事责任。
欧爱民教授称,建立在假定网帖属实的基础上,林某的行为还构成对妇女的性骚扰,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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