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电信运营乱收费,都是垄断惹的祸 [打印本页]

作者: 夜带水果刀    时间: 2010-5-13 15:02     标题: 电信运营乱收费,都是垄断惹的祸

电信运营乱收费,都是垄断惹的祸

(原创作品)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某网站对3232人的一项调查显示, 30.8%的公众认为电信、电力、石化等垄断部门的乱收费现象最为严重。公众认为不合理收费的前4项都是在电信运营范围,手机和固定电话月租费(30.5%)、电信商擅自开通服务收费(30.4%)、手机漫游费(29.9%)、手机双向接听费(28.9%)(2008年7月14《中国青年报》)。

电信运营乱收费是公开的秘密。在人民网3
作者: 花开绿叶明    时间: 2010-5-13 15:03

电信运营企业的满意度之所以如此羸弱,因为其某些做法是在权力的庇荫下,有恃无恐、不知退让形成的。
作者: 星☆雨    时间: 2010-5-13 15:04

其实这种情况只怕不只是电信行业吧?供电,供水,热力,哪一家不是如此?
作者: klyxb    时间: 2010-5-13 15:06

中国的垄断和专营行业太多了。有些明明可以开放给民间的行业偏偏也不开放,政府是觉得民间接收不起呢还是怕自己的收入减少?

譬如电信、石化、邮政、电力、供水、盐业、烟草……

当然还有最牛逼的铁老大,铁路。

这些行业都是自成系统,不和外界发生交集的,俨然就是国中之国。
作者: daxiang800    时间: 2010-5-13 15:08

没有办法!党支持
作者: 蓦然囙首    时间: 2010-5-13 15:08

<!-- 以下内容由sohu社区为您保存 -->
电信员工的悲惨遭遇 恶意欺诈的逆向派遣 呼吁全社会的帮助
我们是10多年前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邮电局为解决家属子女就业难而进入该单位工作的五名合同制在职员工。98年邮政、电信分家,我们被安排在新田电信公司上班,随及新田电信分公司与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从未间断为该公司连续艰辛工作10余年。2008年6月18日公司突然通知我们续签劳务合同,而此时我们发现甲方用工单位竟然是永州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我们实际早就是新田电信公司招聘的劳动合同工,已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双方从未解除劳动合同。据此,我们拒绝与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迅速向县、市电信分公司反映了我们的意见,并指出了这种“逆向派遣”的做法是违法的。同时因我们都是连续在电信公司工作10年以上,而请求电信公司依“劳动合同法”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7月1日我们因拒签“逆向派遣”的违法合同而被电信公司做出离岗处理。
我们在电信公司工作10余年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任劳任怨,服从领导调配,努力学习钻研电信技术,能适应各岗位的工作需求,完全能胜任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了领导在各个时期交给的工作任务;10余年来,我们爱岗敬业,尽管在本单位没有最低保底工资,工资不能按时正常发放,福利待遇低人一等,有的借钱维持家人最低生活,我们仍坚守工作岗位,从无旷工现象;10余年来我们风里来雨里去,哪怕深更半夜、大雨倾盆、雷电交加,只要接到领导通知,便立即下乡检修电信设施排除故障,保障电信通畅付出了我们艰辛的劳作;10余年来,我们这些端泥饭碗的在该企业挤出的是血和奶,得到的是糠和草,尽管和本单位那些端金饭碗、铁饭碗的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待遇存在天壤之别,我们还是坚持忍耐,希望有朝一日在政治上、经济上待遇有所改善,一天天好起来。10余年在历史的长河中是短暂的一瞬间,但在有限的人生中是多么的宝贵而漫长的10余年,试问人生中有几个10多年?总之,10多年来我们把美好的青春年华全部奉献给了我们的父辈为之奋斗一生的电信事业。然而,遗憾的是,现在有的人似乎认为企业永远是他们个人的,他们费尽心机,绞尽脑汁想出他们的一切办法来对付国法(劳动合同法),用他们的对策来对付国家的政策。为逃避法律责任而不惜牺牲我们为之努力奋斗10多年的合同工的一切,在无任何合法理由,我们无任何过错和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推给“劳务派遣公司”,然后付出高昂的劳务费用给派遣公司,再从派遣公司要回我们,安排我们的工作,形成违法的“逆向派遣”。我们无一人知晓“劳动派遣公司”的存在,我们也从不认识派遣公司的任何一人,我们从未找他们介绍安排劳务工作,他们也从未对我们进行任何业务培训,也从未向我们介绍他们公司的实质。我们早已在电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存在实际的劳务工作关系,谁也不会愚蠢到再去找一家 “派遣公司”为我们介绍到原已工作的单位去工作,做如此对我们百害而无一利、画蛇添足、多此一举的蠢事。他们来也是打着电信企业的招牌,并在电信公司的办公室用欺骗的手段签订所谓用工合同,并未给任何一个劳动合同者留合同副本,即使在旧社会的卖身契甲乙方亦各执一份,只有现时代的非法拐卖人口才用蒙哄骗术欺骗拐卖人员,才不给被骗方一份合同。电信公司这种做法,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让这些合同工的工龄回归为零。永州电信公司人力资源部称:你们从2003年以后是与永州市鹏程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是属劳务派遣关系。经我们核实查证:“永州市鹏程劳务派遣公司”是2005年5月19日成立,既然公司都不存在,2005年之前又与哪家公司签订合同呢?而永州市劳务派遣公司成立日期是05年3月24日,劳务许可证有效期是2006年10月20日-09年10月20日。
总之,以欺诈的方法、强迫的手段所签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是否强迫,请看今天的事实。在我们觉醒、知情而拒签“逆向派遣”的违法合同,再也不接受他们的强迫时,他们不念我们10多年辛勤劳作的奉献,完全不顾我们的死活,一脚把我们踢出门外。可怜我们上有老,下有小,家中还有嗷嗷待哺的儿女,我们需要生存,我们要吃饭,我们的路在何方?他们企图逼我们铤而走险、走上绝路。
“劳动合同法”是国家制定、人大通过的国家法律,而不是某些人断章取义、为我所用所曲解得了的,绝不容许某些人用“办法”来对付国法。在此我们提醒某些先生们,“劳动合同法”立法的根本宗旨就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不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电信同仁们,我们的父辈也是为该企业奋斗一生的退休老职工,我们应该有机会符合一切条件当一名端上“铁饭碗”的正式电信职工,只因社会种种原因和我们无过硬的后台及当官的父母,而只能靠上父辈曾工作的企业,小心翼翼地端上随时被砸破的“泥饭碗”。尽管我们谨小慎为,爱岗敬业,积极努力工作,我们端了10多年的“泥饭碗”还是被他们毫不讲理的、不费吹灰之力随意地砸破了。请你们设身处地为我们想想,我们有何错?我们不是苛求转正,我们只是依法维权而已。
一切至今仍受蒙蔽、欺骗的“合同工”们,请你们看看过去我们10多年为他们艰辛的付出和今天我们的悲惨下场。我们在此连续工作了10多年,尚且是如此下场,你们同样难逃这一厄运,我们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请你们清醒吧!站起来吧!积极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维权行动需要你们的支持,支持帮助我们也就是支持帮助你们自己。
我们完全知道我们维权的艰辛,现在的现实是他们有权有钱无理,我们无权无钱有理,这就是他们看准的一点,而敢随意迫害我们,从而也注定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艰辛。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相信伟大的*和善良的人们会帮助我们维法,讨回公道。据此,我们恳切的请求,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正义人士、电信同仁为我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一、企业不能把我们出卖给“劳务派遣公司”,停止“逆向派遣”的违法行为,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赔付我们的一切经济损失。一句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维护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我们强烈呼吁一切正义的社会人士支持弱势群体的正义呼声!强烈呼吁电信同仁、全体被欺骗的电信合同员工支持帮助我们的正义行动,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抨击虐待、迫害员工的丑恶行为!
          呼吁人:屠涛 唐建红 胡勇 刘勇军 郑定军
  寻求正义人士的帮助13807463534  请支持我们的转下帖
作者: 2006195113    时间: 2010-5-13 15:09

我也是中国电信的受害者,现在还在为电话费的问题在和他们交涉,我投诉了好几次了,现在还没明确的答复,我都准备请人去他们楼下拉横幅了。
作者: 134625    时间: 2010-5-13 15:10

霸道企业.
作者: 星☆雨    时间: 2010-5-13 15:11

呵呵!俺来看看

别说吃你几个烂西瓜,老娘在城里吃冬瓜都不要钱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http://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