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安徽天长,强制征用农民耕地!农民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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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良思俊旭
时间:
2010-5-17 16:15
标题:
安徽天长,强制征用农民耕地!农民何去何从?
许多人都看过成龙的电影《城市猎人》,还能记得那个潇洒,精干,有风情的私家侦探形象。但现实中城市猎人却怪异且令人惊骇。今天的人类本来已经更大程度地步入文明社会,但在中国,这个拥有五千年文明的礼仪之邦,古人类大规模狩猎的习惯却并未如期走入历史,而且狩猎的技巧和目标也绝对是与时俱进了,他们现在猎取一种新的猎物,叫农民,这种猎物有别于一般毛皮兽,没有光鲜的皮毛,肉不能食用,骨头也无能入药。但是却可以从他们身上剥离一种叫土地的资源。
狩猎者是一群装备精良,技艺高超的猎手,他们当中一部分掌握公权力,一部分拥有雄厚资金,其中一部分甚至称得上是高素质专业人才,他们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高超的语言技巧,能够看穿农民内心的深邃目光。只言片语即能让人心惊胆战,很多时候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他们精心策划,有效分工,协调合作,虽然违法但却很少失手。
今天的中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激增,而国家高层为了在土地问题上不犯历史性错误,对土地实施了相当严格的管制,制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规范了征地程序。但这些丝毫没有动摇某些地方政府官员越权的冲动和与民争利的决心,毕竟土地背后的利益是诱人的,更何况大多数农民的土地权益意识还远远没跟上,信息不对等是客观事实。猎取农民,掠夺土地的念头使许多官员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变成了猎人,更准确地讲是盗猎者。如何瞒着高层以最小的代价从农民手里弄到想要的土地,成为他们的专业课题,就像天长市铜城镇在铜南村湖田组的违法征地的具体事件:
湖田组本来拥有五百多亩土地,除了宅基地,灌溉水塘,道路,其余都是耕地,水利设施良好,常年种植水稻和小麦,高产稳产,全部属于甲级耕地。
2004年冬,铜城镇政府以建工业园区为名,向湖田组提出征地要求,拟在南庄台前建一条路---维三路,以及征用维三路南边所有耕地。并起草一份协议要求村民签字后拿走,向村民承诺2008年8月1号前开发不完的退还农民(其中有五十亩左右到09年下半年尚未建设施工,但却一直不给农民耕种,荒芜几年,根本不在退还农民)。后于2005年动工建了维三路,全部道路经过三个生产队,占用湖田队耕地二十几亩,补偿7400元每亩。又 于2007年2月征收路南所有农田,共178亩,补偿11500元每亩。
09年初开始征用剩余大约340亩农田和宅基地,价格16000元一亩,拆房400多元一平方。用了差不多一年不到的时间,使绝大多数村民在该协议上签了字,并自动拆了房子,只有一户是强拆。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铜城镇政府在整个征地过程中,从未出具一份政府文件,又未公开征地审批手续(我们只能理解为没有手续),更不谈履行征地的法定程序。是在以远低于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大规模非法征地。按理说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铜城镇政府这一做法显然违反国家政策
法规
。为什么大多数农民都选择了接受,而上级主管部门又没有追究,其中过程,或有颇多艺术,局外人或许无法从技术角度进行分析,了解官员围猎农民的全套攻略,但一些也许是偶然的细节现象似乎也挺值得思考。
一:生产队长本是一个地道农民,四十多岁未见有任何过人之处,相反的是有盗窃前科,在卖地这段时间里顺利地入了党,并获得镇人大代表提名。
二:这么大的事件不是在三十几户参加的村民会讨论,而是由一个队长和四个代表参加的代表会讨论。协议拟定好再挨门逐户劝农民签字(简称做工作)。
三:代表不是通过选举产生。怎么产出的不知道,反正原来是代表的,不同意卖地的都被更换了。
四:村民上访遭遇不受理而无法继续。
五:个别村民为保护集体林木,将当时无证采伐的队长采伐工具扔到水里,即被拘留五天。
作者:
星☆雨
时间:
2010-5-17 16:16
请参阅《农民如何预防强行拆迁、占地?》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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