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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福利分房屡禁不止 学者称可能致阶层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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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密西西比河
时间:
2010-5-2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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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福利分房屡禁不止 学者称可能致阶层对立
公务员福利分房屡禁不止 学者称可能致阶层对立
新民网4月24日报道 4月23日,北京天气放晴。
位于北京东五环外朝阳新城马路以北的几百米长的围栏工地,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建筑工人的口哨声、传输水泥吊车的轰鸣声、加固钢筋网的叮叮当当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
这就是近期被热炒的某部内部定向两限房——金隅景和园现场。
据悉,这块地在2005年就已是荒地,一直在长草,现在才开发令人费解。居住在朝阳新城的一位人士透露,她在2005年以300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目前金隅景和园定性为限价房,价格涨到6千多,同时由于该地商品房对外销售的价格均价是1万7,所以某部的购房者至少赚了一倍。
记者从某部内部事业单位证实了上述消息。即去年的确被通知可以购买此限价房。但是很多人考虑到本地区域有火葬场等因素放弃了购房机会。
某部一位人士指出,福利分房在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而且都是走正常程序,农业系统收入低,很多年轻人没有住房,即使买限价房,很多也有压力。
记者调查网上爆出的公务员福利购房版本,逐渐揭开了一些部委、央企变相福利分房的面纱。
赚了一倍
根据此前媒体披露的消息,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定向向某部出售E4#楼、E5#楼和E6#楼约300套限价房。记者调查发现,该E4#楼、E5#楼和E6#楼,规划分别属于2009规(朝)建字0239号、0238号、0236号确定的项目,建筑单位是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许可证为京房售证字(2010)限5号,名称成为朝新嘉园,另一扩展名为金隅景和园,项目为住宅楼。
金隅景和园项目去年6月26日举行开工典礼。规划居住区占地面积12.9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其中限价房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预计将于2011年底全面实现竣工交用。
该建筑楼盘对面朝阳新城的一名经济适用房业主称,由于该区面积巨大,所盖的楼层多,可能不仅为某部定向购房。北京一位房地产协会人士指出,该地距离北京东风农场很近,预计某部能够在此定向购房,可能与都属于农业口有关。
但是这位熟谙房地产内幕的人士告诉记者,这个限价楼盘能拿到销售许可证,说明此前已经拿到了土地部门、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的许可,未来办理房产证难度不大。
这位人士说,某部职工本可以单个在外边申请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房,而现在能定向整栋购买,肯定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同意及开发商的支持。
某部下属一个事业单位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定向限价房,实际上去年就已经分完,今年只是最终确认签合同而已。“这个福利分房,其实在别的事业单位也存在。但是奇怪的是,很多人此前不看好此地,结果错过了机会。”
哪里来的土地
北京市房协住宅学术委员会委员蔡金水告诉记者,某部定向瓜分限价房的情况在福利分房方面还是比较好的,有的权势部门甚至可以空手拿房。
目前网上流传一个北京内部福利分房的细目,记者调查发现所述基本属实,而其分房的手段也是各显神通。
比如北京东三环的和谐雅园,西三环益丰苑小区, 西直门某铁路住宅小区,职工内部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
上述楼盘无一例外都有规划证和开工证,但是很难查到土地审批,这些楼盘提供的信息显示,销售许可证均无。房地产开发的内部人士指出,这是这些楼盘对内部进行销售的证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告诉记者,这些楼盘能建起来,要么是获得了划拨或者转让土地,要么是在自己土地上盖房,因为如果是走商品房路子,这个土地要招拍挂,显然是不可能那么低价。
记者从北京相关房地产部门获悉,上述相关的楼盘都有自己的土地来源。
比如西局某楼盘,有内部人士爆料,其土地是北京发改委和规划委在规划和审批别的用地时代征而来。“比如规划了2个楼盘,要代征用来建设道路、绿地的土地,但是地拿来后变更了性质,变成了经济适用房地,然后再找一个开发商来集资建房。这样的结果是自己一分未出就拿到房屋。”
中石油被爆在北京东北三环太阳宫附近以9000多元/平方米的团购房价,购买某开发商市场价达数万元楼盘,行业人士表示,这个情况在各大央企也普遍存在。
大部分是小产权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则告诉记者,目前地方政府控制相关部门变相福利分房的能力有限,原因是很多地并不掌握在地方政府,而且很多房屋盖完后不一定需要通过地方政府来要商品住宅产权。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能审批发放产权的只是部分房屋。有些部委以及企业或者学校等,如何盖房,以什么名义盖房,北京市相关部门无权管辖。
此外,有些部门也有很多自有土地。这些土地建房,地方政府也只牵扯到规划施工等问题。如果这些地方盖的房屋要产权,则需要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沟通。
比如1998年国家房改前盖的部委住房,即央产权,后来都拿到产权,可以对外上市。但是1999年国家明令取消福利分房后,部委盖的住房,相当多的并没有办下产权来。“这个房子可以住,但是产权证办不下来,实际上就是小产权。”多名部委人士告诉记者说。
蔡金水则告诉记者,实际上,很多单位以房屋翻新或者危房改造名义建设的房屋,甚至还不需要涉及产权证问题,因为过去就有产权证,现在只是重新办,办成什么样子而已。
这个说法在多个小区得到了证实。比如西直门铁路危改小区1号楼,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和地上十层。建设单位为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六局北京铁建公司四十二项目部。
某部委一位人士指出, “这些房子尽管没产权,但是分了也是福利,也不存在以后不能住的问题。”
住房双轨制?
1998年国家房改以来,国家部委和机关严禁福利分房。2006年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规定,“对利用职权及其影响,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方式变相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凡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集资合作建成的住房的,要没收非法所得,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适合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 “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不过,目前各地实际的集资建房、定向开发仍很多。比如北京西局某住宅小区就是以小区合作社的名字委托北京城建公司建设的。该项目小区建筑面积约145530平方米,造价20355万元,地上最高16层,地下2层,框架结构。
该种采用BT(建设-移交)建设模式,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的看法,其实“就是找个施工队施工的形式,本质上与集资建房无异,也与定向开发无本质区别”。
而这种住房合作社很是普遍,比如曾经有国土房管局合作社、广厦住宅合作社、市科教住宅合作社、政华住宅合作社、社团住宅合作社等。
北京市房协住宅学术委员会委员蔡金水指出,这种合资建房的好处是,很多刚刚工作不久的小年轻都能分到大房。
作者:
xxtyshun
时间:
2010-5-25 18:06
作者:
kartoffel
时间:
2010-5-25 18:07
所谓"公务员"实际上已然成为新的"統治阶級",毛主席的"阶級论"也许又派上用场了,说不定又必然再次溫习和傳播,让新一代的工人.農民学习,了解和分析新形式下的社会矛盾以及阶級斗爭...
说不定哪一天,有人打出"中国*(毛主义)革命委員會"的旗号,大家也不必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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