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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院里边有被告的亲戚当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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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slock
时间:
2010-6-28 14:53
标题:
请问法院里边有被告的亲戚当官,怎么办?
一审判决不公,二审中级法院里边的某个厅长是被告的亲戚,二审中级法院职务最大的院长已经对我们的律师发话,不让律师掺合这个案子,说就算他参与也没好处;这意思就是被告的亲戚都打点好了,你们不用告了,告也是输。
典型的官官相互,虽然证据里边对我们都是有利的,被告的证据明显是伪证,但就是因为他们的亲戚是中级法院的某个厅的厅长,这个厅长跟法语的院长关系非常好,二审正好是被告亲戚上班的地方,我们应该怎么办?
谢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0-6-2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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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syslock 的帖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自行回避: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②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司法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请回避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回避。侦查人员在回避的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当事人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均可申请回避,如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可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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