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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泰国延长实施紧急状态法 被指妨碍和解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7-7 09:21     标题: 泰国延长实施紧急状态法 被指妨碍和解


5月15日,一名泰国士兵持枪警戒。
新京报7月7日报道 依照泰国法律,在实施紧急状态法的地区,当局有权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包括宵禁、禁止5人及5人以上集会、限制出版发行、逮捕可疑人员、没收可疑财产、监听电话、封锁公路、强制移民等。
本月以来,反对党为泰党要求政府取消紧急状态法,为泰国恢复经济创造政治环境。
泰国政府6日决定将紧急状态法延长3个月,理由是“红衫军”成员的活动当前仍比较积极。不过,当局此举引起了不少人的批评,他们认为紧急状态法延长实施期实际上妨碍了社会和解。
阿披实强调确保稳定
当日,泰国内阁举行会议,并在会议上达成一致意见,将在曼谷和其他18个府实施的紧急状态法延长3个月。
一些非政府组织积极呼吁政府取消紧急状态法,并指出紧急状态法的存在使得政府和民众的和解无从谈起。
不过,总理阿披实强调,目前,继续实施紧急状态法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红衫军”成员的活动仍比较积极。
阿披实表示:“政府需要用工具去确保和平、秩序以及稳定。”
泰国政府称,正在密切关注和监视首都曼谷以及其他地方的局势。
有媒体认为,倘若没有妥协和基本的政治自由的话,泰国的和平无从实现。泰国政府需要尽快采取切实措施,并作出让步,以此来证明和解的“路线图”是充满包容性的、参与性的,而非强加的产物。
数百“红衫军”成员被拘
紧急状态法允许政府任意拘捕涉嫌犯罪的人,并可将他们最长拘押30天;该法禁止5人以上的公共集会,同时赋予总理解散并管理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利。


在过去的3个月中,泰国政府按照紧急状态法,拘捕了数百名“红衫军”成员,同时关闭了数家亲“红衫军”的电视台、网站和电台。
紧急状态法首次实施是在4月7日。当时,泰国首都曼谷等地的“红衫军”成员占据了主要商业区,同政府军形成对抗之势,并要求总理阿披实辞职。
泰国政府起初宣布在曼谷及其周边地区实施紧急状态法,此后又将范围扩大到24个府。而泰国共有包括曼谷在内的76个府。
暴力事件造成88人死亡,其中大部分人是平民,另有超过2000人受伤。如今,泰国正从“红衫军”和政府军的流血冲突中逐渐恢复过来。然而,“红衫军”依然强调阿披实政府是非法政府,继续要求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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