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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硕士! [打印本页]

作者: zhongzhengda    时间: 2010-7-12 10:17     标题: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现有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民诉)、环境法四个博士点;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民诉)、环境法四个硕士点,共有教师120余名,其中正副教授66名。我院现与意大利、德国、瑞典、澳大利亚、香港等9所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拥有以江平、巫昌祯、王卫国等著名教授领军的雄厚的师资力量。为培养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满足国家公务员和其它人员不脱产学习法学理论、研修法律知识的需求。我院面向全社会招收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成为满足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并使学员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优秀人员。
三、招收专业、学制
1、专业: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民诉、仲裁)等专业
2、学制:两年(第一至第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两周左右或每月一个周末(2-3天)上课和考试,第四学期撰写论文)
四、课程设置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五、教学方式及要求
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学方式一般采取每月一次周末面授及考试(2-3天)或每学期集中授课及考试4-5门(两周左右时间)的形式,由中国政法大学选派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高水平教授授课;授课内容、考试(考核)方式及科目与在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一致,两年共计授课12-16门(含必修课和选修课)。
六、硕士学位授予条件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学校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98)54号文件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本校学位办申请法学硕士学位:
①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
②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学位课考试(申请人数多时可在当地设考场);
③通过全国统一的外语和法学综合课考试(在当地考试);
④撰写毕业论文通过论文答辩。
七、学费及教学管理费16000元,教材费800元,共16800元,入学时缴清,中途退学者学费与教材费不退。另收报名费200元,报名时交纳。申请硕士学位另需缴纳考试费和论文答辩费(共计11000元左右)。
八、报名办法
北京: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甲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化楼6门3号
电话:010—62222645(兼传真)   86608538      邮编:100088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二○一○年元月
作者: 深秋落红    时间: 2010-7-13 17:54

补充一点,目前我工作2年,函授成人本科毕业证时2010年1月的。
作者: 爱若流星    时间: 2010-7-13 17:54

补充一点,目前我工作2年,函授成人本科毕业证时2010年1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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