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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凉水河管理处原主任贪污千万被判无期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7-24 09:28     标题: 北京凉水河管理处原主任贪污千万被判无期

京华时报7月24日报道 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原主任田奇凡,被控伙同该管理处工作人员孙滨,利用职务便利,利用承揽工程和取得工程款之机,以虚假平账手段,骗取本单位1400余万公款,并将其中的1100余万非法据为己有。昨天记者获悉,二中院一审认定两人构成贪污罪,田奇凡获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田奇凡上诉。

田奇凡在案发前任凉水河管理处主任,2004年之前,他曾任永定河管理处副主任。孙滨曾给田奇凡开车当司机。2004年底,水利建筑工程处第三施工队成立后,孙滨任队长,施工队专门负责凉水河的水利工程维护、绿化美化、截污治污和防汛抢险等工作。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7年间,田奇凡在任凉水河管理处主任期间,伙同该管理处工作人员孙滨,利用职务便利,与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青龙湖支行职员张亚立勾结,通过水利建筑工程处第三施工队承揽工程和取得工程款之机,以虚假平账手段,骗取本单位1406万余元公款,后经张亚立帮助将公款转入其所在银行,并将其中的1165万余元非法据为己有。

昨天,田奇凡的辩护律师赵光称,检方指控的数额基本得到法院认定。“我们认为法院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已提起上诉,目前正在二审中”。赵光称,田奇凡在与其会见时表示,他除了因妹妹资金困难向孙滨借款200万外,其他的钱他都没见到。这200万的赃款已被追回。

窝案其他被判人员


彭凯,永定河管理处水政监察科原科长兼水政监察大队原常务副队长,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犯罪事实:2008年6、7月间,彭凯利用负责查处违法行为的职务之便,在于某的请托下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从轻处罚。2008年12月间,彭凯在海鲜饭店内收受于某2万。

郝健锋,永定河管理处滞洪水库管理所原所长,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犯罪事实:2008年下半年和年底期间,郝健锋利用职务便利,在与北京志远顺达装饰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在家中收受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杜某1万,并免费接受杜某提供的价值5000元的厨房装修服务。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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