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小偷坐牢4年才发现所盗百万名花仅值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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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7-27 09:35
标题:
小偷坐牢4年才发现所盗百万名花仅值5元
东南快报7月27日报道
一份《刑事申诉复核通知书》送达沈丽萍手中时,她的眼泪忍不住涌了出来。这份《刑事申诉复核通知书》意味着,4年前因盗窃10苗价值250万元“名贵兰花”而被判刑10年的丈夫杜吉兵,有望获得减刑。
因为,杜吉兵所盗窃的10苗兰花中,4苗之前被鉴定为价值达200万的“馨海蝶”,经证实为每苗仅值5元。省检察院《通知书》认定,该案“事实有误”,并依法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这起持续达4年多、并引发了多起连环诉讼的“兰花盗窃案”,因省检察院的这份认定通知书而成为了一起“兰花误案”。那么,其中的错误和问题究竟如何产生的?将最普通的兰花鉴定为价值上百万的所谓“鉴定报告”又是如何出炉的?
盗兰者 出身寒微从不惹事
“有了这个,就可以证明我丈夫太冤了,应该可以为他减刑了。” 沈丽萍拿着省检察院的《通知书》说。
她的丈夫杜吉兵今年36岁,此时正因“盗窃巨额价值的兰花”而在服刑当中。在沈丽萍眼里,丈夫从来都不是爱惹事的那种人。
杜吉兵在宣威市羊场镇鸡场村委会草花冲村长大。杜吉兵有兄妹5人,他排行老二。杜吉兵童年时家里穷,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回家务农了。杜吉兵长大后,父母用多年积攒下来的钱让他考驾驶执照。
2005年至2006年间,杜吉兵受雇于当地一位从经营煤矿转向炒兰花的老板沈立文。在沈老板身边的日子里,杜吉兵听说、看到了许多炒兰花而一夜暴富的故事。后来,因对老板沈立文不满意,他就离开了。
盗兰事 偷“名兰”被捕入狱
一时难以摆脱贫困家境的杜吉兵,忽然想起自己为沈立文开车时,曾听人称赞沈家养有几盆非常名贵的兰花,“只要舍得出手定可以赚大钱”。2006年5月14日20时,杜吉兵偷偷潜入沈家附近躲藏了一个多小时,趁沈立文从花房出来之机,迅速进入养兰的房间,一把将3盆摆放在茶几上的兰花拔起,随即仓皇逃离现场。
被他拔走的兰花共10苗,包括4苗“馨海蝶”、2苗“玉兔彩蝶”和4苗新种“三蕊蝶”。轻易得手的杜吉兵回家后,立即仔细地将10苗兰花放进一个蒸锅里藏匿了起来。
沈立文回家后,很快发现家中被盗,便立即向警方报了案。根据现场调查取证,警方次日便将犯罪嫌疑人杜吉兵抓获归案。同年5月16日,宣威市公安局对杜吉兵实施刑事拘留,10月27日,宣威市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为确定本案中被盗兰花的价值,当地公安机关决定请宣威市兰花协会会长吕菜华等人对这10苗兰花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被盗兰草中4苗“馨海蝶” 每苗价值为50万元人民币;4苗“三蕊蝶”每苗价值10万元;2苗“玉兔彩碟”每苗28万元。10苗被盗兰花的合计价值达296万元。
之后,这个鉴定结论又经宣威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证,最终确定杜吉兵从沈立文家盗窃的兰花,总价值为250万元。
此时,宣威市兰花协会会长吕菜华在本案中充当的鉴定人角色引发了争议。记者多方调查得知,案中被盗兰草中的4苗“馨海蝶”,是沈立文从她手中购买所得。
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迅速移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年4月11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同年10月23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吉兵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杜不服,提出上诉,2006年12月11日,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沈立文兰花被盗案因杜吉兵的锒铛入狱画上了句号。
权威鉴定 “名兰”有假建议再审
去年2月的一天,沈丽萍忽然听人说,关于丈夫的案子,互联网上有一篇被广为转载的报道。报道说,曾被杜吉兵盗走的所谓“名贵兰花”,经云南省兰花协会组织专家鉴定,每苗价值仅为3至5元,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兰花。沈丽萍全家觉得这消息若属实,丈夫就可能被改判,乃至彻底翻案。
由此,沈丽萍踏上了申诉和“喊冤”之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她的申诉,并指令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复查此案。
本案盗窃的性质事实清楚,存在争议的,是被盗兰花的价值,这直接决定了对杜吉兵的量刑。为查明这个问题,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对案中兰花的卖主吕菜华、买主沈立文,以及案外人刘忠贵与吕菜华同品种的兰花进行取样,并做了DNA鉴定。结果表明,此3处取样的兰花系同一来源,但是,吕、沈、刘三人各自拥有的“馨海蝶”与云南省兰花协会所提供的正品馨海蝶样本不是同一来源。
由此证明:吕菜华卖给沈立文和刘忠贵的馨海蝶是假的,杜吉兵从沈立文家中盗走的“名贵”馨海蝶自然也是假的。
云检刑申案通[2110]3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核通知书》落款的时间是2010年6月17日,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送达沈丽萍手中时,已是7月中旬。
普通兰花如何被鉴定为“名兰”?
根据当年全程参与宣威市兰花协会鉴定这批“名贵”兰花的沈立文和宣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办民警沈立舜回忆,当时对这批“名兰”进行鉴定的人只有两个:时任宣威市兰花协会会长的吕菜华和一位名叫向志伟的副会长。
沈立文说:“当天的鉴定地点是在向志伟家,主持鉴定的人是吕菜华,那时她是宣威兰协会长,她也是把假馨海蝶卖给我的人。向志伟是宣威市交警大队副队长,兼任宣威兰协的副会长。他们没有组织兰花专家进行论证,仅凭肉眼看了看,就由吕菜华在一旁口授、向志伟执笔起草了鉴定证明,证明上不仅涉及到兰花的品种,还初步认定了各种兰花的价格和合计价格。之后,吕菜华随手从包里取出一枚宣威市兰花协会的公章盖在了证明上。”
记者找到了时任宣威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主任的吕家祥。他表示,当时他们只是根据兰花协会鉴定出被盗兰花品种,上网浏览某个时段需鉴定品种的价格,同时认真弄清被鉴定兰花的苗数,再计算出被鉴定兰花的总价,即可出具鉴定报告。
买回“名贵兰花” 鉴定结果是变种
2009年1月初,沈立文从吕菜华手中购得的那批价值200余万元的“馨海蝶”“丽江星蝶”“三星蝶”等兰草相继开出花朵。遗憾的是,这些“名兰”开出的花朵却不像正品。沈立文将问题兰花送往云南省兰花协会,请求该会组织专家鉴定。
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对案中兰花的卖主吕菜华、买主沈立文,以及案外人刘忠贵所拥有的与吕菜华同品种的兰花进行取样并做了DNA鉴定。结果表明,此3处取样的兰花系同一来源,但吕、沈、刘3人各自拥有的“馨海蝶”与云南省兰花协会所提供的正品馨海蝶样本不是同一来源。而此前经云南省兰花协会组织专家鉴定,沈立文所拥有的“馨海蝶”实际上是三种莲瓣兰的变种,市场上每苗仅卖3至5元。
据生活新报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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