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郝蕾案揭行业乱状 专家称应业内通报不道德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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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7-29 09:29
标题:
郝蕾案揭行业乱状 专家称应业内通报不道德艺人
网易娱乐7月28日独家报道 (文/梅子笑 视频/李道忠)
拍戏迟到、耍大牌、改剧本改台词、不服从导演安排……这些演员和剧组之间的矛盾,可能在很多剧组都可以见到。但像《永不瞑目》因为同类原因中途更换女主角,甚至双方对薄公堂却是不多见的案例。这种司空见惯的行为到底该不该规范?如何规范?
日前,网易娱乐采访了业内多名专家,他们表示虽然对拍摄期间发生的情况不了解,但艺人和剧组之间存在诸多矛盾的情况在影视拍摄过程中确实普遍存在,而这正是中国影视产业不健全的体现;导演协会副会长、导演郑晓龙和金韬则表示,对于部分职业道德极其败坏、遵循行业规则的演员,则会进行内部通报建议少用某些演员。
郝蕾
在《永不瞑目》中的欧庆春造型照。
艺人迟到、耍大牌、超时工作
业内人士:剧组和艺人的矛盾很普遍
2009年11月初,江苏卫视的“海岩
(看专业剧评)
三部曲”之《永不瞑目》在广州开机,宣布郝蕾出演女主角欧庆春;12月31日,郝蕾被替换掉,随后郝蕾聘请律师起诉江苏卫视。在江苏卫视提供的证词中,指责郝蕾在《永不瞑目》剧组期间,多次迟到、拍戏期间干私活、不遵从导演的安排、修改剧本并有罢演行为。【相关链接:
郝蕾江苏卫视纠纷案二审>>>
】
在资深娱记王小鱼看来,虽然他并不了解在拍摄过程中双方到底发生过什么纠纷,但类似这样的“矛盾”在各个剧组都有存在:“部分演员动不动要改剧情和台词、在不同的剧组之间来回穿梭串戏、拍摄期间耍小性子……这几乎在每个剧组都很难避免。因为影视作品本身属于艺术范畴,不同的人理解不同,而行业之间并没有形成规范和权威,所以难免会出现冲突。只是这些矛盾,有些不了了之,有些被激化,郝蕾和《永不瞑目》剧组之间的矛盾被公开化而已。很多大制作的影视剧,表面上一团和气,但实际上私下沟通,你会发现导演、制片人、艺人之间有非常强烈的矛盾,这种情况很普遍。”
一位制作人表示,剧组和艺人之间的矛盾一般集中在三个方面:“比如部分艺人排场超大,在助理的人数、随行规格和住宿条件上提出额外要求,这些零碎的经济问题也是剧组矛盾比较集中的部分”;“拍摄、宣传上的不配合,同样也容易导致剧组与艺人之间的关系紧张”;“有些剧组,演员之间的矛盾也会导致剧组和艺人之间产生矛盾。”除开这些艺人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的不妥当导致矛盾之外,“部分剧组也存在让艺人超时拍摄、不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等等事项,也会导致矛盾的发生。”他认为,在影视娱乐行业,这种矛盾普遍存在,大多数的解决方式是沟通、不了了之、以后不再合作,也有更极端的手段比如事后采取暴力手段等等,“此前有剧组跟艺人矛盾很激烈,拍完最后一场戏该名艺人被人偷袭——这当然是很极端的事件,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
管理松散 规划不周详 合同不详尽
业内人士:行业不健全导致 需要专业化体系和流程保障
江苏卫视在一审和二审中均提供相关证词证明,郝蕾在拍摄《永不瞑目》期间,存在四方面的违约,如多次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有罢演行为;在业余时间做与拍摄无关的事情,比如通宵写歌影响到工作状态等等。
然而,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在这四项违约中,迟到、不服从导演安排以及罢演,是能够被明确记录和衡量的,“但是电视剧的拍摄是相对封闭的,了解情况的都是剧组工作人员,但从法院采纳证词的角度而言,这些人都受雇于剧组,与原被告双方都存在利害关系,所以证词被取信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宵写歌影响工作状态,这属于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的问题,并且演员提供的是弹性很大的艺术表演,这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产品’很难被一致认为是否确定被影响。”在他看来,在当下大的行业环境中,演员一旦签约,剧组就很难约束演员的行为,“这也是不少剧组选择忍气吞声的重要原因,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艺人在合同关系中明显强势。”而他认为,这种情况的形成与整个影视制作行业重人情轻法律、演出合同不够严谨规范的大背景密不可分。“在美国欧洲影视作品拍摄期间,都会有律师全程跟随服务,但在国内,极少数电视剧会出现‘法律顾问’这个角色,有也只是在合同上进行把关,没有剧组会有律师从头跟踪服务到尾。”
《完全娱乐》出版人、麦特文化总经理陈励志则认为,之所以如今影视制作过程中普遍存在艺人和剧组的矛盾并被绝大多数人容忍,就在于影视行业的不健全导致影视制作过程存在相当大的弹性和随意性,缺乏详尽周密的拍摄计划,“在好莱坞,艺人签约拍摄一个戏会签厚厚的一本合同,其中严格规定了拍摄时间、出工时间、拍戏阶段吃住随行标准……在合同之外,剧组的拍摄计划是非常严密的,每天完成什么镜头,拍摄多长时间都非常详尽,所以能够按照计划行事。但在中国,可能迁就艺人档期、因为天气变化等等随时更改通告——不少演员都是在第一天晚上拿到通告,甚至有第二天临时告诉你通告又更改了……因为缺乏专业化的流程和体系保障,导致拍摄过程随意和艺人管理的松散。”
在他看来,所谓“出工不出力”、“耍大牌”是一种“伪概念”,制定详尽的拍摄计划、签订周密详尽的演艺合同、尽量避免娱乐圈中“重人情轻合约”的风气,才能真正规避这些矛盾。
行业大环境一时难以改善
行业协会:对“艺德”欠佳的演员“内部通报”效果颇佳
行业不规范、剧组拍摄工作的随意性、对合同文本的不够尊重……不少业内人士对于剧组和艺人的矛盾都能达成这样的共识,然而对当下影视娱乐行业而言,走到真正工业化、系统化和规范化,还有相当长一段距离。即便是这次被逼走上法庭的江苏卫视,其代理律师王彬彬也在接受采访中表示:“我们还是相信大部分艺人都是有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所以在接下来与演员的签约中,不会对法律条文进行太多的改动。”
在对整个行业环境进行反思的同时,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影视娱乐行业的协会组织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对此,郑晓龙表示,对于部分“艺德”不好的演员,“制片委员会以前做过通报过某些演员,确实这些演员接下来几年都没有戏拍。”
导演协会副会长金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类似导演协会、制作人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应该对部分缺乏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演员进行“内部通报”,“部分演员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高导致影响电视剧拍摄生产的现象确实存在,作为行业协会组织,我们会做出一些反应。当然,这些反应不是行政手段,只是从导演委员会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建议导演少用或者不用某些演员——这是一种行业行为也是一种市场行为。”
(本文来源:网易娱乐专稿 作者:梅子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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