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农村村委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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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408897851
时间:
2010-8-11 22:39
标题:
农村村委的法律保护
我父亲是莱西市一农村的村委,在去乡镇开人口普查会议时,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劳动部门说村委会是个自我管理的团体,不是用工单位,所以不予工伤鉴定。我们手中的证据,只有聘任为村委的聘书,以及莱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综治协管员的聘书,以及村委开的关于开会途中死亡的证明。请问,这种情况要获得法律保护是走工伤程序还是雇佣程序?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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