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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被指远超统计数据 统计局拟修改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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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8-2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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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被指远超统计数据 统计局拟修改样本
21世纪经济报道8月25日报道 尽管近期电网公司、联通公司爆出有关降薪的说法,记者获悉,目前统计数据显示的行业内部差距并未见多大减少。
2009上半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平均工资为3060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倍,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3.1:1。私营企业收入差距更大,比如2009年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为3.7:1。统计部门的人士指出,目前仍未见收入差距有缩小的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8月24日发布的报告,下一步国家将解决目前居民收入偏差造成的主要问题。即一是调查样本的抽样误差;二是调查过程中的非抽样误差。
本次重新确定收入调查样本将用于2011年到2013年。该项样本确定后的收入统计数据,将为“十二五”收入分配改革的参考,同时也将作为国家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廉租房标准补贴等依据。
中国现行城镇住户调查是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在全国抽选了476个调查市县的65000个调查户进行居民收入与消费调查。这6万多户家庭,被称为是小样本,也被称为常规样本,以后每月将用。
而在这之前,需要用大样本(大样本抽取出小样本),一般大样本和小样本的比例可以达到10:1。统计部门的人士指出,全国可以有60多万大样本,但是实际可以增加,可以达到100万个,“样本越多,准确性越好。”这位人士说。
而一些学者认为,中国收入统计误差太大,遗漏较多,这导致实际统计的收入偏低。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测算后认为,2008年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比国家统计局住户收入统计调查的结果,要高出9.26万亿元,这部分“隐形收入”比2005年的4.85万亿元增长了近一倍。
王小鲁课题组调查推算结果是,2008年城镇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差距是26倍,高于官方统计的9倍。
因此2008年全国居民储蓄总额至少应为11万亿~11.5万亿元,而不是按收入统计数据计算的3.5万亿元。
他依据的是居民买房、购车的实际消费能力,超出了统计部门公布的收入。不过统计部门否认了这个说法,因为“当前在一些大城市,买房者特别是年轻购房者往往非一己之力,而是倾尽两三家之力买房,若以此推定购房者的家庭收入可能有些武断。”
而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统计的收入水平,与实际居民消费存在差距,可能与很多福利,以及很多劳务报酬难以统计到居民收入中有关。
比如记者致电石油、电信、电网公司等多名人士,他们称目前的工资的确有下调的情况,但是各种暗含的福利很多。“电力系统的三产经营太多,实际总收入不低。”一位电监部门的人士说。
而目前统计部门的工资收入本身不包括各种劳务收入。比如大学教授讲课收入等。同时国家统计的住户调查收入,也难以将各种福利涵盖。“比如铁路职工坐火车免费,航空公司坐飞机经常免费,电信公司打电话给一定的免费,在记账领域是难以统计的。”一位专家说。
而上述高收入行业的内部收入差距很大。国家统计局的一位主管人士指出,垄断行业内部收入差距太大,比如电力公司,一线招聘的农民工多,一旦平均,行业工资反而不高,但是实际内部差距很大。“2009年的行业差距仍在扩大,尽管电力等部门在降薪。”这位人士说。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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