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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以邮件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 [打印本页]

作者: jony    时间: 2010-8-30 10:25     标题: 公司以邮件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

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4个月请假回家,公司以邮件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赔付补偿金,是否需要双倍赔付? 问题补充:我以邮件书面请假方式提前五天请假(这是我们公司的一惯做法),但主管一直未回复是否批准,离生效日前一天我打电话直接询问主管,主管称请我先休假,他会补批,因此我才于第二天正式回家休假

我的签的合同是两年期的,应该到11年5月才到期,另外我的工资是超过本地员工基本平均工资三倍的,赔付的时候应该是以基本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本准還是以我现在的实际工资來赔付,是否可以赔付又倍,是否需要赔付代通金

還請各位指點一下,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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