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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的哥推行交警400米后驾车逃走被控故意杀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9-2 09:49     标题: 的哥推行交警400米后驾车逃走被控故意杀人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9月2日报道 方旭林是有正规出租车的的哥,却驾驶克隆出租车在外营运。被交警拦下后,方旭林为逃避处罚,竟将被车门夹住衣袖的交警推行了400余米。还好,方旭林此后有所醒悟,向警方主动自首。随后,检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方旭林提起公诉。日前金牛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旭林为逃避处罚,驾车逃离,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案件回放

的哥推行交警后驾车逃走

今年1月18日,交警六分局在辖区重要路口路段设卡,专项整治出租车套牌、克隆等违法行为。上午9时05分,交警黄小珀在金府路和老成灌路交汇口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ATQ677的捷达出租车没出租车服务证后,将车拦下。驾驶员出示了“方旭林”的驾驶证,交警发现,挡风玻璃上的标志有刮过的痕迹,这车很可能是克隆车。“请你下车接受检查!”交警责令道。就在此时,驾驶员突然关门发动汽车,黄小珀的衣袖被车门夹住,他大叫“停车”,驾驶员却猛踩油门,将他铲起趴在了引擎盖上!黄小珀抓住雨刮器以防摔落,慌张的驾驶员左右乱打方向盘,企图将黄小珀甩落。出租车在开出400余米后,黄小珀拉断了雨刮器,被甩到路边,驾驶员趁机驾车逃走。

检方态度

急速推行400米,涉嫌故意

黄小珀随后被赶来增援的民警送到医院医治,经检查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警衣裤、反光背心、警用腰带被损坏。警方迅速成立侦破小组,寻找逃逸驾驶员。但通过出租车公司找到川ATQ677出租车后,却发现并不是冲撞黄小珀的车辆,不过这也说明,冲关的肯定是辆克隆车。随后,通过“方旭林”的驾驶证,警方查询到,还真有一名的哥叫方旭林,属于成都永海出租汽车公司。民警立即到公司调查,而方旭林得知后,主动回公司向警方自首,承认自己就是当事司机。

此案移送检察院后,检方认为,方旭林为逃避处罚,将交警撞到引擎盖上,在能够预见其行为有可能对民警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又驾车急速行驶了400余米,已涉嫌故意杀人罪。今年4月22日,检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方旭林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属间接故意,只算妨碍公务


日前,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方旭林作为一名专业汽车驾驶员,为逃避交警处罚,置民警的生命于不顾,强行驾车将民警推行400余米,是对民警的生命危险主观上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但是,当事民警只是造成轻伤,而法律上间接故意杀人并不包含犯罪未遂,所以检方对方旭林犯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不成立,法院决定不予支持。方旭林明知是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为逃避处罚,不顾民警警告,驾车逃离,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方旭林能够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当事民警的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作者:袁钲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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