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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否有效 [打印本页]

作者: wi224    时间: 2010-9-3 09:41     标题: 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否有效

生宝宝前就和老公签署了协议,大意就是如果将来任何一方背叛婚姻都必须净身出户,并且孩子归另一方所有。现在他还是出轨了,他口头承认了,但是我并没有实际的证据。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诉诸法律,我必须拿到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胜诉?是录音、照片、还是证人?另外,如果我坚持不离婚,他作为过错方,是不是没办法坚持离婚?另外,是不是除了起诉,没办法查到他的资产?因为我担心一旦诉诸法律,他会转移资产。如何防止他转移资产?谢谢!
作者: 关注正义    时间: 2010-9-10 17:17     标题: 杨长福愚弄网友

看了杨长福公布的“证据”,有一部分是与黄一鸣之间的关系,从杨长福与黄一鸣形成的文字依据看,不能认定杨长福与耿勇之间债的关系是虚假的。
一、黄一鸣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二、杨长福与黄一鸣之间的文字资料已经显示了杨长福用房子抵押贷款还给了黄一鸣,所以黄一鸣可以对外说他以前与杨长福的1000000元借款作废(有时说没有借款)。我在考虑,如果杨长福将欠耿勇的2000000多元钱也还了话,耿勇也可能这样作,就自然没有这个官司了,为了杨长福的利益耿勇也可以说2000000元借条作或者说没有借款。
三、杨长福与黄一鸣之间怎么处理自己的权利、义务都无法干涉到杨长福与耿勇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杨长福与黄一鸣之间的关系与本案无关。
鉴于以上分析,杨长福将他与黄一鸣债的处理问题贴到这里,纯是给网友产生错觉,让网友觉得三个合伙人,因同一原因产生的债的关系,黄一鸣了的就作废了,耿勇的肯定也就作废了。因为网友不可能有时间细细分析这么复杂的证据。作为法律人我觉得杨长福这一行为是在愚弄善良网友,是不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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