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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钉子户"发帖称拆迁办放火烧房 官方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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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9-14 09:31
标题:
南京"钉子户"发帖称拆迁办放火烧房 官方否认
9月13日,陈先生家无法进门的房子 本版图片均为快报记者 路军 摄
陈先生说,自家的门早被堵得无法进出了
解放日报9月14日报道
“拆迁办烧了我的房子!”近日,南京市民陈先生在网上发帖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其中不乏拆迁人员断水断电等“逼迁”手段,而最令人震惊的是,网帖还认为,房子的一次失火也是拆迁办所为。根据网帖中的讲述,快报记者找到了当事人,并到拆迁现场进行了调查。陈先生坚持认为,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他能肯定是拆迁人员放的火。而拆迁项目负责人则表示,他们一直都是文明拆迁,从未给业主断水断电,更不要说放火了。陈先生的房子迟迟没有拆除,是因为陈先生对拆迁补偿的要价太离谱,双方始终没有达成协议。
网帖指控
断水断电还烧我的房
声音:那一夜,房子共起了3次火
陈先生在网帖中所说的拆迁地块位于白下区北首巷太平南路与白下路交叉路口,东至市交管局,西至太平南路,南至白下路,北至粮食大厦。记者在现场看到,陈先生的房屋位于该地块中央一幢老公房的楼上靠东面的一间,面积仅有30多平方米。
拆迁办断水断电“逼迁”
目前,这幢房子已经残破不堪,西面的墙已经倒塌,房屋、门窗等也已经被卸下,早已无人居住。“这套房子是我岳母的,属于公租房。”陈先生说,拆迁开始后,这幢房子中的居民就陆续被拆迁人员以断电、断水、堵路等野蛮手段逼走。
陈先生在网帖中说:2007年10月开始,南京市白下区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拆迁办)进驻北首巷地块,开始具体实施拆迁。“我们的房子位于白下路171号,这里原来是个大院,生活着六七十人。”陈先生说,拆迁办进驻后,为了逼居民早日搬迁,动用了各种野蛮手段,首先将大院唯一的大门堵死,使居民只能从一条仅一米多宽的小巷中进出。“断水断电是他们的拿手好戏。”陈先生说,很多居民家都尝过断水断电的滋味。陈先生在网帖中称,2008年7月24日,拆迁办趁其家中无人,断了他家的生活用电,26日又断了他家的水。他向市、区等部门多次反映后,才于26日晚上恢复了水电。不过,没过几天,拆迁办又偷偷地砸坏了他家的水池,捣毁了液化气灶台,并把他家的楼梯扶手全部锯断,同时,再次剪断了电线。
“我找拆迁办理论,他们矢口否认。”陈先生说,鉴于这种情况,他们一家三代五口人于2008年8月底全家搬走,在外租房,80岁的老母亲则送到亲戚家。“此时,大院中的居民已经全被逼走了。”陈先生说。
怀疑是拆迁人员烧的房
陈先生在网帖中称,2008年12月21日(冬至)夜里,拆迁办点燃了他的房子,119和110赶到现场才将大火扑灭。“我是到2009年1月1日去查看房子的时候才发现房子被烧的。”陈先生说,当时他在现场看到,过火位置全部在一楼的顶部,二楼的地板完好无损。“家里既无电源也无火源,好端端的怎么会起火?”陈先生表示,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他猜测是拆迁人员所为。
据陈先生介绍,在派出所,一名参与灭火的民警告诉他,当天夜里房子一共烧了三次,是路人报的警。而要认定是否为纵火,必须请消防部门进行勘察认定。“当时,我和爱人就到了白下区消防大队,但消防部门给我们的答复是,失火当天夜里根本没有人通知他们勘察现场,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多天,一切勘察条件已灭失,无法认定。”
由于陈先生的房子已经被破砖乱瓦包围,无门而入,记者昨天并未进入屋内。
一家五口无房可住
陈先生告诉记者,在没有拆迁前,他们一家五口、祖孙三代都居住在该处30多平方米的小屋中。“本来还有一点立锥之地,现在连这点地方都没有了。”陈先生说,他家两个孩子,大的已经28岁,一直等房结婚,小的还在上学,自己已经失业, 仅靠爱人单女士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过活。拿不到拆迁补偿款,根本没办法买房。
“我们之所以迟迟不同意拆,主要是拆迁办给的补偿款太少。”单女士说,根据2008年时拆迁办确定的补偿标准,其房屋面积为33.28平方米,评估后确定的补偿金额为21万多元。“现在我们的房子所在地块,商品房价格约25000元每平方米,二手房也在每平方米15000元左右,就这么点补偿款,我们怎么可能买得起房子。”单女士说。
三年来,为了拆迁的事情,单女士和陈先生走上了上访路,跑遍了区、市、省、中央各个相关部门,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最近一次和白下区拆迁办主任谈了,她说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申领两套经济适用房,但是我们看报纸才知道,三年前经适房的价格是每平方米2700元左右,现在已经涨到了3800元,还是买不起啊。”单女士说,她要的拆迁补偿要求也不高,全款48万元,但拆迁办始终不答应。
拆迁办回应
他提的要求太离谱了
声音:违法的事我们不可能干
从未断水断电逼迁
昨天下午,就陈先生家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北首巷拆迁项目负责人李昌林。对于陈先生一家所说的野蛮拆迁行为,他矢口否认。“我们从来就没有用断水、断电等手段逼居民搬走。”李昌林说,他们从2007年10月入场进行拆迁以来,已经完成该地块90%以上的拆迁工作,目前仅剩少数几家“钉子户”。
“所有居民都是在我们协商好以后,主动搬走的,不存在逼迁的情况。”李昌林说,陈先生一家的情况他非常熟悉,2008年7月确实有过一次断电、断水,具体的原因不清楚,“当时还是我们花了近千元找来水电工将他家的水电接上了。”李昌林说,他猜测断水断电的原因是拆迁施工后,很多拾荒者进入工地,将电线等剪断拿去卖钱了。“所以,我当时接通水电后,就跟陈先生说,让他照看好自己的家。”
同时,李昌林还告诉记者,陈先生的说法并不可靠,他家的房子2007年10月时就已无人居住。“我们做过调查,陈先生的岳母李老太,也是房子的实际拥有者现在住在江宁小儿子家中,而陈先生在栖霞区和玄武区各有一套产权房,并非是无房可住。”李昌林说。
李昌林表示,对于因拆迁补偿未谈妥而不愿迁走的居民,他们一直在做沟通协调工作,而且尽量做好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记者在朱奶奶家看到,她家的水电并没有断掉,而旁边的店面也没有断水电。
失火可能因为冬至烧纸
对于陈先生所说的拆迁办放火烧房,李昌林表示更不可能。“他家确实着过火,但肯定不是我们放的火,这种违法的事我们不可能干。”李昌林说,具体的着火原因他们并不清楚,但他猜测,因为着火当天是冬至,居民有烧纸祭祀的习惯,可能是有人烧纸引发了火灾。
对于拆迁补偿款迟迟不能敲定的问题,李昌林向记者讲述了和单女士略有差异的说法。“从拆迁伊始,陈先生一家就非常强硬,他们的要求是拆迁补偿款48万元,同时要给两套经适房名额,一套45平米,必须为现房,另一套为55平米。同时,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还不得高于2700元每平方米,否则高出部分则要在拆迁补偿款中补足。”李昌林说,对于这一要价拆迁办觉得太离谱,想和他协商,但陈先生不愿沟通。
李昌林介绍,3年来,他自己本人和陈先生一家至少协商过10次,而拆迁工作组进行的协商次数则已经不计其数,但陈先生一家始终坚持这一要求。李昌林说,陈先生一家不愿协商,始终坚持这一补偿标准,是双方迟迟无法达成协议的主要原因。“现在,他又四处上访,还在网络上发帖,我们的工作更加不好做了。”李昌林说。
最新动向
周五将开
强拆听证会
目前,拆迁部门已向白下区政府申请对陈先生家进行强制拆迁,8月17日,南京市房管局向陈先生一家下发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9月8日,白下区城管局已将强拆听证会通知书交到了陈先生家中,定于9月17日上午10点,在白下区太平巷18号,对是否进行强拆召开听证会。
吕培庆是白下区法院的退休法官,从今年6月开始担任白下区拆迁工作督察员,他告诉记者,此次听证会由区政府召集,区法制办、区纪委执法监察室、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拆迁工作督察员吕培庆、朱家贵、赵先进参加会议。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法院参加旁听。陈先生一家可以在听证会上进行申辩,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样的听证会我们已经开过好几次,并不是走过场,而是搭建一个沟通的平台,只要当事人有理有据,我们会否决强拆。”吕培庆说。
陈先生表示,他已经准备好了听证会上的发言材料,他不会放弃任何让他说话的机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地块背景
地块“沉睡”已三年
将盖酒店
据记者调查,这一拆迁地块早在2007年8月就已出让。出让资料显示,该地块用地总面积为7384.2平方米,规划道路面积1005.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6378.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娱乐、金融和酒店用地。
2007年8月17日,江苏景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2.9亿元竞得,迄今已3年多。按照江苏景枫竞得总价,单位地价为45466元,折合楼面地价为7945元/平方米。
不过,3年来该地块始终处于“晒太阳”状态。取得地块后,江苏景枫于2007年8月20日全资设立景枫润城负责开发该项目。3年下来,景枫润城始终处于亏损状态,今年7月,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收购南京景枫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北首巷地块也跟随景枫润城一道易主凤凰置业。
根据凤凰置业的规划,其将投资7亿元在北首巷地块建成建筑面积达35000平方米集商业、娱乐、酒店式公寓等业态的商务楼宇。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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