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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环卫女工被煤车撞死后再遭数十辆车碾轧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9-15 08:55     标题: 环卫女工被煤车撞死后再遭数十辆车碾轧


在卡车川流不息的公路上工作的环卫工人,时刻面临危险 本报记者齐奋优摄影


内蒙古晨报9月15日报道   “马大姐死的太惨了!”事故过去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但只要提起环卫女工马秀英的死,不仅同班工友们悲伤不已,就连毫沁营110国道两侧那些开饭馆的、补轮胎的、焊钢板的、修发动机的人们也都唏嘘半天。
7月25日下午2点40分,呼市新城区国道环卫一组60岁的清洁女工马秀英,上班骑自行车行走在110国道上,突然被一辆几十吨的拉煤车超车时撞倒,肇事车辆没有停下来,从她的身上辗过,可怜的马秀英,被第一辆车的十几个轮胎轧过后,后边又是紧跟着的几十辆大车,数不清的车轮呼啸着从她的身上轧过去了……
太惨了
太可怜了
“当时正是中午,我听到外面‘砰’的一声,响声特别大,我还以为是有人放炮了,没想到是轧死人了。”事故发生地附近的一家炖骨头馆的李老板回忆说。
“当时的场面太惨了,几十辆车轧过后,马秀英的整个身子都没有了,心肝肺喷出马路外有七八米远,身体除膝盖以下的二截腿完整外,别的部位全轧没有了,只剩下了薄薄的一层皮,摊在马路上,儿子收尸时,是用铁锹一点一点铲起来的。”工友们哭着说。
更为糟糕的是,人死了,还不知道凶手是谁,当时公安就赶赴现场,可调查了好几天,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也没有破案。
“马大姐死不暝目啊……”工友们虽然企盼着破案的那一天,但从每天经过的这成千上万辆大车中,找到那辆肇事车,比大海捞针还要难。更何况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保险公司赔了20万元,环卫赔了6万元。
肇事车跑了,那么当时在现场的目击者呢?警方曾多方寻找周围目击证人,悬赏5万,令人心寒的是,他们的回答如出一辙:没看见!
紧靠马路南北两侧有好几十家修理部,那么多双眼晴,大白天,马大姐就死在他们的眼皮底下,那可怕的一幕,他们真的就没有看到吗?
对此也有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那天正值7月高温酷署,事发当天三十多摄氏度,又正值中午,人们都呆在屋里,不在外边,加上车一过,灰尘滚滚,看不清路上的情形,就是能看见车,也看不清车牌号,等灰尘散了,发现轧死人时,肇事车早不见影了。
太可怜了
马秀英是察右中旗人,靠来呼市打工多年的积蓄,才在毫沁营买下一间房子,屋里的墙上贴着几块PVC板。没有电视,只有一台20元的半导体收音机。
马秀英老两口很多年没有买过新衣服,包括鞋、袜都是在小区掏垃圾的老伴捡回来的,象样点的衣服都是好心人送的。一个春天,没有见她吃过一次青菜,一个夏天在马路干活,就是热死渴死,也没有见她买过一瓶水喝。
因车流量太大,路面上尽是坑,车上拉的东西总往下掉,特别是石头,有的就掉在路中央,大的有脸盆那么大。要想从路上抱上一块大石头,跑下来,不出事,要求速度一定要快,这个活儿,很危险。但是对于负责的环卫工人来说,那就是责任。
环卫工们说,在国道边做环卫工,除了危险外,就是每天吃进去的灰尘多、环境脏。那些司机,就剩没有下来在路边大小便了,他们把用过的一切东西,如方便面盒、矿泉水瓶、油手套、破衣服,瓜果皮,所有的生活垃圾,全扔了下来。
附近熟识马秀英一家的小卖店老板说,“出事的那个地方,离我们这儿还很远。大家听说出事后都跑出来了,有的把正在营业的店扔下不管,跑到出事的现场一看,我们当时就都哭了。那么朴实的一个农村老太太,竟被轧得不成样子,好可怜啊,她出殡的那天,好多不认识的人都去了,大家去了哭,回来的路上还在哭。”
一位邻居老大姐感慨地说,马秀英的大孙子今年已经18岁了,和现在那些有钱人比起来,人家一结婚就让媳妇做起了全职太太,而马秀英她们,都到了全职奶奶的年纪了,不仅不能在家含怡弄孙,贻养天年,反而还要为生活所迫,继续劳作,最后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保全,竟死的那么惨。
危险的工作
马秀英是7月25日被撞身亡的,就在她死前的半个多月,也就是7月10日,国道环卫二组四十岁的环卫女工高秀英,工作时间被一辆载货大车撞上,左胳膊骨折,肉从里向外翻了出来,还掉了一大快,露出了白花花的骨头……
高秀英顾不上伤痛,抱着一只伤胳膊拚着命去追那辆肇事车,但跑了几步便昏死在了路旁,受伤二个月了,至今嘴不能动,腿不能走,还在内蒙古医院的病床上。不过,她说自已很幸运,没有死,捡了一条命。只是肇事司机逃逸,这个案子也是至今没有破。
记者采访时看到,穿过呼市北郊城郊结合部的110国道最危险的是毫沁营这一段,东西长有近10公里,路面宽仅有6米,双向行驶两辆大车就把道占满了。路上除与兴安北路交汇的十字路口外,穿过市区的路上没有看到值班的交警、红绿灯、隔离带和电子眼,加上每天几千辆大车通过,使这里拥挤不堪,交通秩序十分混乱,一旦出现伤亡事故,肇事司机极易逃逸,在这种条件下,环卫工出现伤亡的可能性也就远远超过市里的路面。
在这两起事故中,肇事司机都跑了,现场也找不到目击证人,案子如果永远不破,也就永远不会有人为两位环卫女工的伤亡承担直接的责任。
质疑的声音
人们也不断地在问,一伤一亡的这两名环卫女工,当时是否注意到了路上的危险?
“注意是肯定注意到了,只是国道太窄,只有6米宽,没有躲的地方,加上灰尘、噪音太大,她们平时干活时都戴着口罩,包着头脸,肇事车车速又太快,没有反应过来,就出事了。”也有的环卫工人这样推测。
“老太太都60岁了,还让人家干那么危险的工作,不出事才怪呢,单位也要对她的死负一定的责任。”有人认为。
“这里是国道,不是市民出行的街道,明知这里必然要死人,不具备安全条件,为什么还要扫?市容市貌重要,但人的生命就不重要了吗?”有人据此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为了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没有必要让环卫工人冒险去清扫。并且按劳动法和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女职工55周岁就退休了,就是不到退休年纪,也不应安排她们从事各种危险工种的工作。
种种不同的意见、质疑,似乎都义正严辞,但却忽视了环卫工人的吃饭问题。
“人家谁也没有强迫我们干,是我们自愿要干,不让我们干这个,我们干什么去呀,谁要我们呢?现在好歹一个月还挣八九百元钱呢,政府还给我们买了意外保险,我们感谢还来不及,哪有那么多的意见。再说意见也不能当饭吃,真要不让我们干了,连这点钱也没有地方挣去,得饿肚子,所以要命也得干。”环卫工人们七嘴八舌地说。
主管部门的责任
环卫工的工作属于低收入,高风险一类,他们是社会上典型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工作时间,出现交通人身伤亡事故,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同情。因此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障他们的安全,不要让更多的悲剧重演,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从交通管理来说,目前110国道通过市区,没有对过往车辆进行有效的监控,是一个漏洞,也是造成肇事车辆屡屡逃逸的一个主要原因。
记者在采访新城区环卫国道一组时,组长崔淑琴说,“自从出事后,我们就不负责打扫路面了,只负责捡路两边和底店门前的塑料袋、废纸片这些垃圾。”


从环卫部门的管理来看,两次事故,虽然两人伤亡都不在路面,而在路边,也不是在拾捡垃圾时出事,而都是在上下班的路上,但这并不能说明路面就不存在安全问题,恰恰相反,通过这两次事故后,吸取血的教训,建议在目前安全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环卫工只捡底店门前的垃圾,而不再捡路面、路边的垃圾,环卫部门也不要再对此进行检查考核,这样会不会更安全一些?
7月25日那个血腥的场面,深深地震撼了现场所有的人,期待罪犯早日归案,期待环卫、交通、公安等部门,都能吸取血的教训,采取切实的管理措施,避免那种惨不忍睹的悲剧再次发生,愿这些最弱势的人平安。
(本文来源:内蒙古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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