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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六名少年因朋友受调戏殴打他人致死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9-17 09:44     标题: 六名少年因朋友受调戏殴打他人致死

正义网湖南9月16日报道 生日聚会上,不堪朋友被调戏,群殴他人致死。近日,被告人田勇、王洋、郑志翔等六名“90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沅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不等。


2009年12月25日晚,被告人田勇、王洋、郑志翔等十余人来到沅陵县城“九点半”酒吧,为覃某过生日。被害人瞿某与朋友张某等人同在酒吧喝酒。酒兴之至,在酒吧门口,张某将女孩姚某的脸上摸了一把,并调戏说:“美女,圣诞快乐!”该场景被覃某看见,双方发生口角。被告人田勇等人看见后便对王洋等人喊道:“你们快出来,要打架的”,并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被告人王洋、郑志翔等人听后,涌上前围攻瞿某等人,因旁人解劝被劝开。劝开被告人田勇将手中的匕首交给了被告人张耀仁,自己去了洗手间。此时被告人张耀仁拿起匕首对瞿某、张某进行挑衅,被害人瞿某便回骂了一句。双方随即又争吵起来,从洗手间出来田勇听见后,拿起一个酒瓶向瞿某的头部掷了过去,未打中后,被告人王洋、郑志翔等人围住瞿某殴打、捅刺,瞿某看见对方人多并持有刀具,便朝对面的公路逃跑。被告人王洋、郑志翔等人持匕首追赶瞿某,田勇接过张耀仁的匕首,挣脱旁人阻拦,对瞿某继续追赶。当追至酒吧对面的绿化带旁时,瞿某被向石刚追上,向石刚手持匕首从背后将瞿某猛刺一刀,瞿某倒地,随即被围攻上来的田勇、王洋等人一顿捅刺、踢打,致使被害人瞿某全身多处裂伤,肺裂伤,开放性血气胸,因开放性血气胸而急性死亡。

涉案的6名被告人为“90后”,无业,且文化程度不高,有的小学肄业,有的初中辍学,平日接触的都是网吧、酒吧、歌厅等社会消极因素,加之心智发育不成熟,容易意气用事,有的是一股混迹社会的冲动,和对未来生活的茫然,行为不计后果。

此案凸显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国家应完善立法维护青少年权益,多为青少年创造一种轻松就业机会,学校德育、智育并重,家长律己正己做好榜样,政法部门宽严相济,做好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多管齐下,多方努力形成犯罪大预防格局,才能从根源上减少、杜绝犯罪。

(本文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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