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子携同伙敲诈杀人 作案年龄是否满18岁引争论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9-21 09:28
标题:
男子携同伙敲诈杀人 作案年龄是否满18岁引争论
重庆晚报9月21日报道
没钱用了,周某与几个兄弟伙一起,到网吧“下暴”。在索要10元钱未果后,他与徐强(化名)发生打斗,期间周某摸出跳刀,将徐强杀害。
昨天,周某因涉嫌抢劫罪,在市一中院受审。庭上,控辩双方争论最激烈的,是周某作案时是否年满18岁。
为“下暴”10元刀捅对方
昨上午11时15分,法警将周某押上法庭。现年18岁的周某长得浓眉大眼,身高1.73米,身强体壮。
检方指控,周某曾因抢劫罪,2007年被北碚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去年12月4日晚,周某又与王某、丁某等5人相约,到北碚城区一家网吧“下暴”。
当晚11时35分,正在网吧上网的徐强看到周某等人进来,便结账走人。不料,周某尾随并拦下徐强,向他索要10元钱。徐强拒绝,周某遂与他发生打斗,期间,周某摸出一把跳刀,向徐强胸口猛刺两刀,致徐强抢救无效死亡。
“我没想杀人。”周某辩称,当晚是王某邀约他们去网吧的。到网吧后,王某说徐强是他同学,让他去找徐强“借”10元钱。他向徐强“借”钱,对方不给,骂了人还先动手。他打不过,才摸出跳刀想教训一下对方,结果慌忙中捅错了位置。
控辩双方激辩是否成年
庭审中,控、辩双方交锋最激烈的问题,是周某在作案时成年与否?
原来,周某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是农历,控、辩双方分别以公历和农历推算,得出了不同结果。公诉方举示证据称,周某出生日期为1991年10月23日,在当年换算成公历,时间是1991年11月28日,这便是周某的公历生日。我国公民的年龄计算,应当以公历出生日期为准。因此,周某在去年11月28日就已满18岁,他作案时已成年。
但周某的辩护人却举出了另一种推算方式。他称,周某的生日是农历10月23日,将这个日期代入2009年换算后,周某在当年的公历生日应是12月9日。因此,周某在12月4日作案时并没有成年。
公诉人还指称,周某曾因抢劫被判刑,但不思悔改,这次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手段索要钱财,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死者父亲痛斥杀人凶手
徐强的父亲59岁,在广东打工。徐母早已失业,在家照顾孩子。庭上,失去儿子的徐妈妈十分悲痛,连回答法官提问都带着哭腔。
庭上,两位老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共计30多万元。
“你下手真狠,简直就是个职业杀手!”庭审中,59岁的徐父痛斥周某,“你捅心脏,还捅了两刀,我儿子死得这么惨,你要我怎么原谅你?”
徐父称,事发后,周某亲属没有给予赔偿,连道歉都没有。他当庭请求法院依法严惩凶手。
在最后陈述时,周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再给他一次机会。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罗玺
满了18岁可判死刑
未满18岁可免一死
控辩双方为何在周某农历生日如何换算上出现争议?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陈艇律师称,周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按照刑
法规
定,5年以内再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新罪的,系累犯,应从重处理。同时,按照刑
法规
定,抢劫并致人死亡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这样来看,周某可能被判处死刑。
不过,刑法同时规定,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周某作案时是否年满18岁,可能关系着他会不会被判死刑的问题。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http://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