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全国首例开"性吧"案开庭36人受审 最高或判9年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10-10 09:41     标题: 全国首例开"性吧"案开庭36人受审 最高或判9年

中新网徐州10月9日电 10月9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全国首例开设“性吧”传播淫秽物品案。由于涉案人员较多,当天法庭共分四批次展开审理,截至17时记者发稿时,案件审理工作还在继续。36名被告人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5-9年不等的刑罚。

据了解,全国首例开设“性吧”传播淫秽物品案涉案人员分布地域范围广,犯罪地涉及南京、上海、宁波、贵州、湖北荆州、河北、浙江余姚、广东珠海、山东东营、河南洛阳等十多个省市。该案最初于去年9月份在沛县发案,据沛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 ,当地警方接案后最先立案 ,经查,涉案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设在国外的服务器,建立“sex8”网站。对此,在徐州公安局和江苏省公安厅大力配合下,办案民警最终于今年3月初把3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并移送起诉。


今天上午9点20分左右,第一批10名被告人李未东、王小勇、连春央、王晓斌、陈明华、朱昌途、熊常络、乔留刚、彭斌、舒又红到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通过法庭调查,10被告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名成立。据了解,10名被告人与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告人朱昌途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系立功。对此,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对被告人李未东、王小勇、连春央、王晓斌判处有期徒刑6-9年,对被告人陈明华、朱昌途、熊常络、乔留刚、彭斌、舒又红判处有期徒刑5-8年。

随后,公诉机关又对另外26名被告人逐一提起公诉。据悉,合议庭将对控辩双方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并择日宣判36名被告人。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朱志庚 刘丽丽)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http://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