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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警受贿30余万违规办理13份北京户口获刑11年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10-15 10:06     标题: 民警受贿30余万违规办理13份北京户口获刑11年

新京报10月15日报道  通过“投靠亲属”入籍,原房山公安分局民警张建军“帮助”13人办理了北京户口,收受好处费30万元。

近日,张建军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情人徐颖作为受贿罪的共犯,获刑5年。

受贿款成了情人生活费

据检方指控,2002年1月15日至2006年4月,被告人张建军在担任户籍民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徐颖,先后为6户13人非法办理北京市户口,收受好处费共计30万元。

现年39岁的外地人徐颖,没有工作,对外与张建军以夫妻相称,而本案的多名办户口者也都是由她牵线搭桥与张建军联系。

判决书显示,张建军收受的30万好处费全部用于了与被告人徐颖的共同生活支出。

收4万元办成3人户口

2003年,在房山做汽修的福建人谢某,想让大儿子在北京参加高考,以加大录取机会,于是找到了熟人安某。

安某作证时称,听说徐颖认识一个户籍民警,于是托她办户口。

徐颖供述,她找到了时任房山公安分局民警的张建军,张表示能办。饭桌上,张建军对于能否办、办理费用等都笑而不答。但一回到徐颖的住处后,就答应了办理,并由徐颖出面与谢某家讨价还价。

最终,张建军为谢某的妻子、两个儿子办理了北京户口,收受好处4万元。

在看到谢某的两个儿子成为北京人后,2005年,谢某的同乡也想把两个儿子安排到北京上学,并通过谢某找到了徐颖。

此次,徐颖出面,最终以两个户口10万元成交。

情人成受贿案共犯

近日,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建军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徐颖与被告人张建军事前通谋,在受贿人与介绍贿赂人之间代为转达请托事项,帮助其收受贿赂并占有使用贿款,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因此判处张建军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徐颖有期徒刑5年。

而为儿子办户口、为同乡牵线的谢某,也因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构成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判处拘役九个月。

■ 案发

户口清查 发现假户口

2006年,张建军在违规办理户口时,被当场控制。因其只供认了“被发现”的那一起事实,同年12月,因受贿被判刑3年,后被假释。


2008年6月,警方开展户籍检查时,发现谢某同乡的两个儿子具有北京、福建双重户口,均为张建军以“投靠亲属”为由,编造了两人由门头沟迁入房山区的虚假户籍信息。另外,警方发现,张建军办理的户口手续,无审批、无材料、无底票。为掩人耳目,张建军还曾使用同事名字,办理户口手续。

■ 追访

民警收钱 为情人买房

徐颖供述,事发前,她跟张建军保持不正当关系有两三个月了,张建军每周到她住处一两次。

该案行贿人谢某给的4万元,徐颖和张建军到云南花了两万,剩下的二人各拿了1万元。2006年年初,张建军还用受贿款中的10万元,为徐颖购买1套房屋

(本文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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