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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在门口贴出小偷照片 律师称其行为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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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1-12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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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在门口贴出小偷照片 律师称其行为涉嫌违法
本报讯 (见习记者龚伟芳 李雪) 小偷频繁“光顾”位于西郊鱼斗路的一家饰品店,店主无奈之下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在店门口,希望能对小偷起到威慑作用。
昨日,记者在鱼斗路河东村附近的一家饰品店前看到,路过店门口的行人都会驻足围观,不时还指指点点。走近一看,饰品店的门上张贴着的三组视屏录像截图的照片,第一组照片上一个身材较胖的男子正在左顾右盼,并往兜里塞东西;第二组照片上的一胖一瘦两名男子,正在合作偷盗店内打火机;第三组照片拍有一名穿着时髦的年轻女子进行偷盗的全过程。在所有照片的空白处还写满了类似“小虫,人长得挺帅,挺上相”等调侃的话。
店主陈先生介绍,这三组照片上的人都是频繁“光顾”饰品店的“惯偷”。“店里已被偷了20多次,我们实在没办法才出此下策。”陈先生说,“有一次,照片上的两个小偷又来偷东西,看到门上的照片,马上就跑了。”
陈先生表示,这样做确实会伤害到照片上人的某些权利,但这是店内商品频繁被盗后的无奈之举。随后记者在律师处得知,这种未经过当事人同意就将照片张贴在公共场合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和人格权,即使是小偷的照片也不能随意张贴。目前,店主已将照片撕下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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