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副局长夫人发威 21岁女孩被当众扒裤撕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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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豆豆
时间:
2007-12-12 14:47
标题:
副局长夫人发威 21岁女孩被当众扒裤撕裙
前日,解放碑一健身俱乐部与顾客发生纠纷,混乱中21岁女经理被五六个人按在地上当众撕烂裙子,褪下内裤,并抓伤下身,直到民警赶到现场,整个时间持续大约30分钟。
女顾客打砸俱乐部
昨日下午1时许,年仅21岁的赵星星,,化名,,躺在病床上用枕头盖着脸,不停地抹眼泪。她说,自己在冲击波健身俱乐部解放碑分店任经理。8月1日下午2点许,南岸区女顾客马某到俱乐部要求将俱乐部赠送的免费健身卡换成现金。她向马某解释,免费健身卡不能换成现金,马某可以到江北总店协商。“她一听就发脾气,掀了前台的电脑显示屏,随后又打电话喊来三四个妇女。”
“马某突然用随身带的伞劈头盖脸地袭击赵经理!”该俱乐部员工叶小霞称,其他几名妇女则拿起前台上的东西乱砸,她们举起放传单的玻璃架砸了前台黑色玻璃屏风,电脑也被掀翻。
作恶者不顾她哭喊
现场目击者、俱乐部学员李某称,她看见五六个妇女接下来把赵经理从前台拖到大堂,两个人按住双脚,一个人撕裙子,还把内裤脱到膝盖,对着下身乱抓。
“她被按在地上,大声哭喊。”叶小霞称,当时赵的声音已经嘶哑,她一只手抓住自己被撕烂的裙子,另一只手抓住撕裙子妇女的头发,双腿紧紧的夹住裙子,拼命摇头,但没有一人住手。那个妇女一边撕裙子,一边抓她下身。
“公司规定员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俱乐部教练称,他用身体挡住两名妇女。当时赵经理已经下身裸露,抓痕累累,流着血,很多学员在大堂围观。
肇事者称不知谁干的
叶小霞说,她拨打了110报警,较场口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几个妇女拉开,看她赶紧找了一条健身裤给赵经理穿上,“整个时间大概有30分钟。”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上事件另一方当事人马某。她称,她只是和其妹妹一起上午到俱乐部,其他人并不认识。她承认由于语言过激,与赵发生抓扯,撕烂了裙子,抓伤了人。马某说,当时人很多,不知道是谁脱了赵的内裤。
受辱女孩整天没进水
昨日,记者从医院的治疗卡看到,赵小姐全身多处被“拳、脚打伤和抓伤,阴部抓伤,阴部内伴有少许血丝分泌物,造成头晕,胃、肚子等痛”,医生建议赵小姐住院治疗。
“我女儿才这样小,以后啷个见人哟!”母亲坐在赵星星病床哭泣,“她们怎能对一个女孩子下毒手?娃儿从昨天到现在一口水都没有喝,我也不想活了!”
冲击波健身俱乐部负责人张宇称,治疗费用先由他们垫付,等到派出所调查清楚之后,再找打人方赔偿。
她仗着自己老公是副局长,到俱乐部退卡不成,便喊来五六个妇女将我女儿按在地上打,还当着众人的面撕烂我女儿的裙子和内裤。”昨天下午,躺在重医附二院病床上的赵杏雨提到前天下午发生的事情不寒而栗,陪护在病床旁的母亲则不停地向记者哭诉着。
锻炼时发生冲突
21岁的赵杏雨是冲击波健身俱乐部解放碑分会的经理,打她的马女士是俱乐部会员。上月31日下午2点多,马女士要求工作人员将“动感单车”房门打开。
按公司规定,学员只有在教练的带领下才能进动感单车房,于是赵杏雨拒绝了马女士的要求。
“哪知她却对着我破口大骂了起来,还声称要退卡。”赵杏雨告知马女士,退卡只能到俱乐部江北总店去退,并告诉了总店的电话,称“如果对她的服务不满意,还可以到总店去投诉。”
退卡不成便打人
1日下午两三点钟,马女士带着五六个中年妇女再次来到店里要求退卡。于是双方发生争吵。赵杏雨说:“她突然冲到前台要推电脑,我立即用身体挡住,哪知那些中年妇女有的拿伞戳我的头,有的操起店里的装饰玻璃瓶朝我砸。随后,她们将我按在地上,当着众人的面将我裙子和内裤撕烂。”直到半个小时后,110民警接警赶来之后,她们才停了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冲击波俱乐部解放碑店,当时在场的学员沙莎,,女,,和汤某都证实了赵杏雨的说法。
被打者:她称丈夫是副局长
赵杏雨还说:“马女士自称是某区一位副局长的夫人。在去年12月份入会时就以副局长夫人的身份向俱乐部总经理张宇要到了一张价值1260元的免费年卡。”
随后,记者见到了俱乐部总经理张宇,张宇说:“去年11月中旬,马女士曾打电话给我,表示她想要一张免费健身年卡,并称她老公是副局长。
昨天记者在冲击波俱乐部解放碑店前台电脑记录中也看到,从去年12月28日至今,马女士的消费数额都是零。
当事人:我从未提丈夫官职
“我老公的确是副局长,但我从来没有给俱乐部任何一个人提过,也没有以局长夫人的身份要免费年卡。”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马女士。
马女士解释,她原本是冲击波前身青青健身俱乐部的老会员,去年9月花480元办了一张年卡后,青青俱乐部转让给了“冲击波”,她们这批老会员也因此被转了过来,因此就有了“免费卡”。
同时马女士表示,前天发生的不愉快全是因为她和赵经理之间发生的口角引起的,与她丈夫无任何关系。而且对方的男朋友赶来后也将她的妹妹打伤。
目前,较场口派出所对此事已经介入调查。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12-12 14:50
何苦呢。
作者:
天空
时间:
2007-12-13 15:44
很多学员在大堂围观?为什么没有人管?难道人与人之间都这么的冷漠吗?何况还是朝夕相处的同事?!
作者:
天空
时间:
2007-12-13 15:47
不管对方是什么背景,她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同时将伤情做法医鉴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真是目无王法了!
作者:
Kidlts
时间:
2007-12-13 17:30
人家老公是副局长,反响不大点治不了她的~~~~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12-13 18:04
标题:
回复 #4 天空 的帖子
哎,真不想细谈.
高莺莺就是个例子,远华案就是个例子.
[
本帖最后由 105542 于 2007-12-13 18:06 编辑
]
作者:
天空
时间:
2007-12-14 14:04
标题:
回复 #6 105542 的帖子
高莺莺就是个例子?
作者:
105542
时间:
2007-12-14 14:16
标题:
回复 #7 天空 的帖子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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