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律师当庭承诺帮劫匪交赔偿金 被告因此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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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1-13 08:39
标题:
律师当庭承诺帮劫匪交赔偿金 被告因此被判缓刑
律师当庭说:赔偿金,我帮劫犯出
40多名旁听法官一片哗然 量刑辩论后 被告因这项情况等获得缓刑
首个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审
地点:高新法院
时间:昨日上午
表现:量刑辩论纳入审理程序
特征:综合考虑调节刑期
效果:量刑尺度基本一致
昨日上午,成都高新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辩护律师成安当庭表示,要帮抢劫男子谢双福垫付赔偿款,这一举动成为男子减刑的三大原因之一。据了解,这次庭审是《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后,成都市各级法院观摩学习的首个“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审”。
抢劫案咋判?
40多位法官旁听
今年7月16日上午10时许,谢双福在芳草街派出所附近,用辣椒面撒向傅某,并用石块击打其头部,强行拖拽傅某的提包。因傅某反抗,他没有得手,后被警方抓获。傅某头部皮肤裂伤、膝盖等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包内有27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等。昨日上午10时15分,高新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旁听席上,坐着40余名来自成都各级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官。
律师帮嫌犯垫赔偿金
全场哗然
“他当时只是想抢走包,但并非想伤害傅某。”在庭上,来自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的成安律师作为谢双福的辩护人,称谢双福积极表示要赔偿医药费,“不过他家经济太困难,父亲瘫痪在家,为了帮父亲凑医药费,他才抢劫,目前要拿出赔偿金不现实”。
“我替你先把医药费、检查费等赔偿金先付给傅某,等你以后有能力再还给我好不好?”成安抬起头,看着站在被告席的谢双福问道。愣了大约3秒,谢双福看了看审判长之后,才开口回答:“好,我会还给你的。”
“哇……”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发出一阵哗然声。接着,成安当庭向审判长表示,如果庭审中确定了赔偿金额,庭审结束后他会立即将钱交给法庭。
专访律师
我不是为了炒作
是为了帮他一家
庭审中,有旁听者质疑成安的行为,“那么大方,帮被告赔钱,万一他被判刑,拿不到钱咋办?”“有可能是为了炒作!”
“肯定会有人怀疑我是作秀,但我确实真心想帮他减刑。”成安告诉记者,据他估计赔偿的医药费大约在一两千元左右,“按照《意见》,赔偿受害者就会获减刑,希望他这次获得减刑后能好好做人,努力工作赚钱照顾父亲”。
庭辩
量刑争论 该判几年?
旁听法官非常关心庭审的结果——这次特别的庭审,将量刑纳入了审理的程序,并有控辩双方的量刑辩论。
“按照《刑法》和《意见》规定,谢双福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起点刑应是4年;虽抢劫未遂,但其作案金额达到3000余元,应增加6~8个月的刑期。不过,对于其认罪态度好、系初犯的行为应予考虑从轻处罚。”公诉人建议,谢双福的刑期应定在3年6个月~4年左右。
辩护律师成安表示,谢双福不仅满足《意见》中规定的减轻刑期条件,还有符合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他并没用杀伤力较强的刀等武器伤害傅某,主观上不愿伤害她。”律师说,且谢双福愿意赔偿傅某的医药费,按照规定可减刑;其家庭情况也很困难,母亲10多年前被拐,谢坐牢后,家里瘫痪的父亲将没人照顾,“对谢双福的判刑应在3年以下,同时希望能缓刑”。
○《意见》意义
量刑有了“标尺”
据了解,《意见》从今年10月1日起试行,法院在量刑前都会据此先定基准刑,由控辩双方进行量刑辩论,再根据被告的认罪态度、犯罪前科等情节来调节刑期。综合考虑以上量刑要素,合议庭再作出最终判决。
“《刑法》中量刑跨度较大,一直是出现‘同案不同判’的主要原因,而此次《意见》出台后,将会让同类案件处理尺度基本达到一致。”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寇翼律师说。
中午12时许,合议庭提出了谢双福可以减刑的三大条件和从重处罚的两大情节,当庭宣判,谢双福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解读判案
三大从轻处罚的条件:
●犯罪未遂:《意见》中规定“犯罪未遂者,可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左右以下”。这一项最高可为谢双福减少2年6个月的刑期;
●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意见》中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但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这一项最高可为谢双福减刑6个月;
●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意见》中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辩护律师愿意帮谢赔偿,谢予以认可,这项最高将为他减刑1年6个月。
两大从重处罚情节:
1、在白天实施街面抢劫,影响恶劣;2、抢劫过程中实施暴力程度明显。
高新法检 成都晚报记者 刘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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