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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童偷拿压岁钱存小卖部消费 家长报警对方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1-15 09:01     标题: 男童偷拿压岁钱存小卖部消费 家长报警对方赔偿

  小卖部吸男童压岁钱 家长报警

  专家认为,尽早对孩子进行金钱和消费教育很有必要

  昨日9:20,读者王先生致电83830000:我们小区一个男孩从家里拿钱存到了楼下小卖部,家人发现后找到小卖部理论,已经报警了。

  日前,石市市民刘女士发现9岁的儿子偷偷拿走不少压岁钱,存到楼下的小卖部再慢慢花。

  在民警的协商下,小卖部答应偿还500元钱。相关专家认为,尽早对孩子进行金钱和消费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孩子钱存小卖部 家长报警

  13日,刘女士想把儿子小龙(化名)的5000余元压岁钱存到银行,9岁的儿子一直把钱藏在床头的枕头下面,但这次一取钱竟发现少了1000多元。

  在刘女士的不停追问下,小龙哭着承认,钱是他拿走的,存在了楼下小卖部的“老奶奶”那里,而且已经花完了,但却说不出是怎么花的。

  刘女士继续追问,小龙称,他第一次拿着500元钱到小卖部买东西,“老奶奶”劝他可以把钱存到小卖部,“要不就丢了”,还告诉他以后买完了东西可以直接从存款中扣钱。

  “小卖部里的东西都不算贵,小龙买回家的只有两个悠悠球和一些吃的,肯定花不了这么多钱。”刘女士觉得“有问题”。昨日,她一气之下找到楼下的小卖部理论,随后又打电话报了警。

  双方协商 小卖部赔偿500元

  见到民警后,小龙哭着说,他先是在小卖部“老奶奶”那儿存了500元,没过两天,“老奶奶”说花完了,他就又存了500元。第三次他直接从家里取出700元存到了小卖部。但具体花了多少,小龙自己也说不清楚。

  昨日,在留营派出所,小龙所说的小卖部“老奶奶”王女士向民警承认了小龙曾在她这里存钱的事实,但称具体金额不能确定,“他(小龙)还带小朋友到这来买过东西,都已经花完了。”

  最后,在民警的协商下,小卖部王女士答应偿还小龙家500元钱。

  对孩子进行消费教育很有必要

  河北法律界人士王先生认为,如果小卖部存在恶意引诱未成年人消费的行为,涉嫌触犯法律。10周岁以下的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由家长进行监护,因此孩子拿着大面额金钱进行消费属于一种无效行为,小卖部在没有得到孩子监护人同意之前,无权收取。

  此外,河北辰昊心理咨询治疗中心主任张伟旗表示,儿童的成长与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孩子缺乏成熟的思维和一定的判断力,当他的一些想法无法得到满足时,才可能背着家长做出一些不应该的行为。张伟旗认为,孩子成长需要的是健全的爱,即使家长再忙,也要抽出一定的时间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从根源上杜绝孩子欺骗父母的行为。同时,父母还要帮助孩子建立“不可为”与“可为”的概念。

  此外,尽早对孩子进行金钱和消费教育是很有必要的,教育孩子自己体验节约花钱,有助于培养孩子的独立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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