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2年了,在公司的业绩比较突出,虽着工作的需要 ,要经常出差,去见客户,四处奔波的日子不好过,于是我决定自己换台好一点的,这样见客户的时候也比较体面一点,于是我就卖掉了我之前的电脑,去二手市场买了,又买了台笔记本,当时买笔记本是夏天,那时候联想的F31卖的很多热, CPU T2390 1G 160 G ,13寸的,带独立显卡,这样的本本对于工作的人来说,算是很好的了,不过话说回来,到了09年的话,感觉这本本的配置开始有点低了,不过没办法,都已经买了,只有用着先。。
交了女朋友以后嘛,两人共用一台电脑,我经常一出差的话她就没电脑用,于是商量下,她说我出差买个上网本就行,反正又便宜,而且出差的时候带在身上又轻,又好放,于是我答应了,就让她自己去挑,可我忘了女人买东西的性格了,完全是从外观下手,这不买了万利达A802,Intel Atom N270,1G内存,160硬盘,10寸的,紫色的挺好看,我特别喜欢的一点就是它具有触摸手写,操作起来十分方便。买回来后她说我在家不用小的,我要用大的,叫我出差带小的,我问她为什么买那么小的,她就说方便携带,而我却回答,是,那么小,还方便放在床头边看边做事呢。这就是我第四台笔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