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六合彩赌徒上法庭追赌债 原告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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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1-23 09:32
标题:
六合彩赌徒上法庭追赌债 原告偷鸡不成蚀把米
网上六合彩“上线”追讨赌债不成,竟委托律师拿着“借条”上法院起诉,称要追还60万“借款”,法院展开取证后揭开了这一不法真相,让其追债的“愿望”落空的同时,还得吞下苦果,承担近5000元的受理费。
事发:自称被欠60万,请律师“追数”
今年8月初,东莞市塘厦镇的蒋律师来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称其当事人叶某文借给朋友60万元用于生意资金周转,约定于8月2日前偿还,还当面打了欠条,现期限已满,对方未按约定还款,现委托蒋律师代为追讨6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
蒋律师拿着欠条,心想着这案子案情简单、证据又充分,便向其当事人表示这官司应该十拿九稳。却没成想到,法院后来调取的一份证据让他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了。
真相:法院取证发现,借款原是赌债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很快进行排期、送达应诉材料。一天,承办法官突然接到被告黄某华的来电,其在电话中声称叶某文是网上六合彩的上线,正是他提供账号给其赌博,令其因此输了40万元。后来叶某文便叫人殴打胁迫其写下欠条,确认向他借款60万元。事后,黄某华还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已立案。
法官闻讯后,发现此案可能另有隐情,便前往派出所调查案件情况,后发现原告叶某文确已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承认网上开设六合彩及殴打被告黄某华,并让他写下巨额欠款的事实。
结果:原告承担受理费,“偷鸡不成蚀把米”
法院开庭审理当天,蒋律师在阅读完法院从派出所调取的材料后神色大变,当庭表示拒绝代理此案,并声称接此案时并不知情。在主审法官释明若其拒绝代理,将视为当事人缺席,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后,蒋律师仍坚持拒绝代理。
考虑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该案,并正在进行侦查,主审法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裁定该案按撤诉处理。原告叶某文不但没能拿回“借款”,反倒还得承担案件受理费4900元。
提醒: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
本案主审法官、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陈法官表示,本案中原告叶某文主动提供网上六合彩账户给被告,并在被告赌输以后,威逼、强迫其写下欠条,并非出于被告的真实意思,而且是用于赌债等非法债务。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原告企图通过借条这种合法形式来掩盖其追要赌债的非法目的,其因此形成的借贷关系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当事人明知是赌债,但因为害怕庄家暴力威胁,才迫于无奈写下借条、欠下巨额借款,在法庭上又苦于没有证据证明是赌债,或者因担心庄家报复而不得不承认是借款,导致赌债变借款而合法化,这样一来,当事人利益则被变相侵害。陈法官提醒大家应远离赌博,一旦出现被人追要赌债,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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