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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7岁男孩与13岁女生偷尝禁果致怀孕 被判刑三年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1-29 10:15     标题: 17岁男孩与13岁女生偷尝禁果致怀孕 被判刑三年

  警察和女友母亲找上门来 17岁男生挺身护住13岁女友:我们真心相爱,而且有了孩子

  快报讯 (记者 李梦雅) 初中女生陈玲梅和男友偷尝禁果后怀孕,害怕被责骂,她离家出走投奔男友。而面对找上门的女孩母亲和警察,男孩挺身而出:“我们是真心相爱,而且有了孩子。”这无异于自投罗网,由于陈玲梅只有13岁,未满14周岁,男孩已犯强奸罪。

  男孩叫武强,今年17岁,案发时正读高中。去年底,他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初中女生陈玲梅。由于两人的父母都离了婚,这样的家庭背景,让两个孩子觉得同病相怜。

  武强老实、体贴,情窦初开的陈玲梅认为对方就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情到浓时,两人在武强的家中发生了关系。而武强的妈妈整日忙于工作,对于儿子的事情,基本上不管,这样一来,武强的家就成了两人约会的最好地点。

  今年五六月份,陈玲梅发现自己肚子慢慢隆起,很快意识到自己可能怀孕了。害怕之余,女孩想到了离家出走,于是偷偷收拾了几件衣物,直奔男友家。陈玲梅把情况告诉男友之后,才17岁的武强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不知所措的两个人干脆不再管这件事,决定先躲起来再说。

  而当天晚上,陈妈妈左等右等不见女儿回家,找到学校,被告知陈玲梅没去上学。陈妈妈到处打听,从女儿的同学处得知女儿已经有了男朋友,并很快找上门来。“小梅,是妈妈,快点开门,快点开门!”一听是妈妈的声音,陈玲梅吓得不敢吱声。

  两个孩子都不肯开门,陈妈妈拨打了110报警。警方赶来之后,很快将门打开。看到女儿,陈妈妈正准备训斥一番,武强不愿让小女友受委屈,挺身而出,护在女友面前,并表示两人真心相爱,并有了孩子。这番表白吓住了在场的所有人,警方随即将所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按法律规定,如果明知女孩不满14岁,还和女孩发生关系,就涉嫌强奸罪。当警方将这一法律规定告诉武强时,男孩这才傻了眼。后来,陈玲梅被妈妈带往医院堕胎,法医鉴定胎儿与武强有亲缘关系。

  今年10月份,此案被移送到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经法院调解,武强的监护人赔偿给陈家医疗费等损失一万元。“我不懂法,没想到这样也犯罪,但是我真的是很喜欢小玲。”法庭上,武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日前,秦淮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武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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