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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被迫    时间: 2010-11-30 12:42     标题: 求助

如果报案人的陈述与办案人书写的笔录不一致,而报案人又失误签字了怎么办?就是签字后立即发现笔录内容与陈述不符,马上向记录人提出异议要求修改(其实是办案人故意所为),而办案人以笔录已签字认定同意为由不予更改,那我们怎么办?在笔录询问过程中办案人人员也对报案人大声吆喝,以也要接受处罚恐吓报案人,致使报案人精神极度紧张,我就想请问,这种情况下作为报案人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立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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