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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生命能否推动城管执法改革的步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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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空
时间:
2008-1-1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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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生命能否推动城管执法改革的步伐?【转】
1月7日,湖北省天门市城管人员因填埋垃圾,在该市湾坝村6组与村民发生冲突。恰逢天门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经理魏文华驱车路过,便停车用手机摄像,被城管人员殴打不幸身亡。其手段令人发指,触目惊心!这一事件的发生无疑是给正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级政府扇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目前,已有24名涉案人员被警方控制,相关领导也相继被免职。天门市委、市政府对这起案件的处理,态度鲜明:不遮不掩不回避,客观公正,依法处理,一定给受害者家属及全社会一个公正、公平的交代。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的作风建设,集中开展执法队伍的全面整顿,切实推进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对受害者家属,尽最大的努力、用最大的诚意,尽可能地让他们得到满意的安抚。
城管执法需要党委政府科学的城市发展理念
城管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简称。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总体来说,城管是为城市建设服务的。
然而自城管诞生以来,其声誉就不够好,这当中固有城管执法人员本身素质较低、执法随意性大、执法粗暴等个人原因之外,在一定程度上也源于相关领导的管理理念有所错误的认识,工作方法简单,重管理,轻服务。
城管粗暴执法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有些地方领导对城市建设的标准过高,对城市秩序的期望过高,就给给了城管局极大的工作压力。迫使城管部门及其人员被迫采取非法手段达到城市整齐划一的局面。而这种所谓“整齐划一”局面的背后,是无数商摊被掀翻,无数商贩被殴打的惨痛换来的。这种用群众的惨痛换来的“整齐划一”违背了城市建设的初衷,违背了共产党人“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原则,是地方领导干部错误的政绩观的直接体现。
不可否认的讲,城市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好家园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但每一个公民都有最基本的生存的权利,各级领导干部也要为社会最低层的群众生活考虑最基本的生存之道。
笔者认为,在当前城管执法体系并不健全的前提下,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采取积极的态度,科学治理城市建设,规范城管执法权限,严肃城管执法行为,使城管部门切实做到以民为本,严格依法办事,笔者认为且不说城管与小贩间能和谐相处,但也不会相互为敌。
城管执法亟待健全的规范而统一的法律体系
据笔者了解,城管综合执法改革是在1997年启动试点的,到2008年已走过10年的历程。目前,上至中央,下至省级政府(直辖市除外),都没有统一的城管部门,只有各个城市还有自己的城市管理局或城管执法大队的牌子。因此虽然城管部门存在了10年,但是,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承认城管的法定地位。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定职责,所以城管管什么,怎么管,基本上都由各城市政府决定的。正是在多种因素下,诸如城管粗暴执法、小贩暴力抗法的消息时有所见。
从城管执法简单的驱、罚、砸,演驿到如今的打死人,城管执法这一路走来,且不说是一部血泪史,也可谓风雨兼程,代价惨重。从去年北京小贩刺死城管队员到今天湖北城管队员打死魏文华,都反映出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城管执法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备,不统一,不规范。我们强烈期待城管执法法律规范。尤其是城管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资质、责任追究等方面必须要迅速得到完善,使城管执法队伍逐步走向正规化。要通过立法加大对城管执法的监管力度。无论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甚至是滥用职权,都应被追究责任。
2003年,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东因未随身携带身份证,在被带到收容所后被打死,他的死亡曾轰动一时,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2008年,又一名湖北青年魏文华被城管人员暴打身亡,同样也震惊全国。我们期望,魏文华的死能唤醒所有的世人,共同推动城管执法改革完善的步伐,这会比严惩杀手的处理结果意义更为重大。那么魏文华的逝去,就死得其所,重如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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