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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吊炕夺命:农家院接连现惨剧 专家呼吁尽快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2-6 09:21     标题: 吊炕夺命:农家院接连现惨剧 专家呼吁尽快立法

核心提示

  农家院,大家并不陌生,去郊区山野游玩时,很多人都有过入住经历。然而,前不久,市民王震宇、熊全明却在摄影采风途中丧命于怀柔一农家院,罪魁祸首竟是当地积极推广的节能产品吊炕。受害人家属称,地方政府负责推广吊炕,而出事农家院私搭吊炕,相关部门也未去验收,坐使事故发生在“镇政府门口”。对于纠纷不断的民宿业,学者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呼吁尽快立法,以规范我国民宿旅游行业快速规范发展。

  事件缘起

  夜宿农家院两死一伤

  毒发:两同伴睡了过去


  熊全明,专职摄影师,别名西方,在老北京摄影圈颇有名气。王震宇、张群在一家出版社上班,都爱好摄影。王兴,王震宇的妹夫。10月28日上午11点多,四人一车从海淀出发,去往怀柔喇叭沟门采风。

  下午三四点,四人从喇叭沟门调头往回走。车过琉璃庙镇,已是黄昏时分。见路旁有个农家院高挂店牌,商定好50元钱/4人一宿后,四人住下。农家院经营者张影说:“我有营业执照,2005年开业,因为照顾不过来,2007年停业。这是停业后头一拨客人。”

  王兴说,“晚饭时,1斤白酒,王震宇喝了四五两,西方和张群都喝了点。”王兴一口没沾。晚上9点,四人回到农家院。主人正烧炕待客,灶头就在客房外东侧,烧炕的是张影60岁的公公,天冷,怕不够热,“多添了点柴。”

  当晚10点左右四人睡下,炕正对着门,炕头不大不小,四人刚够挤成一排。

  第二天上午11点多,王兴醒来,发现张群在打呼噜,其他两个没声响,王兴以为是大家累了,所以睡得格外香,于是,他钻进被窝,又睡了个回笼觉。

  再次醒来已是下午1点多。王兴捅了一下王震宇,发现他手部僵硬,扒一下便折回去。再看西方,鼻子竟出了血,嘴角还有呕吐物。张群倒是在打呼噜,但怎么也叫不醒。王兴说,当时背上就冒出冷汗。

  毒源:疑出自炕底裂缝

  13点44分,王兴拨通120急救电话。

  “当时已是六神无主了,摁了好几分钟,才拨通电话。接线员问我:"你在什么地方?"我哪儿知道!”王兴赶紧跑出去问张影。13点55分,王兴报警。

  三五分钟后,医生和民警都到了。经检测,王震宇和西方都失去生命体征。而张群还有心跳,急救人员马上给他扣上氧气罩,送入怀柔第一医院高压氧舱。

  家属称,11月7日,他们曾进入客房拍照取证。他们看到,吊炕有四个脚,悬空近20厘米,拿手电照,床底隐约能见裂缝。王兴想起,那晚开门进屋,发现屋里有点淡淡的白烟,大家没在意,开门放了放,白烟就散了。“后来一想,窗户是铝合金的,关得严实,墙上又没装风斗。毒气肯定是从炕底下冒出的。”

  11月16日,尸检结论显示,两死者均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并排除刑案可能。(王兴为何安然无恙?医学知识或能解释:酒精促进血液循环,加快人体呼吸。另外,肺活量大小可能也是一个因素。)经抢救和一个多月的治疗,目前张群已基本康复,但治疗费花掉数万元,全由自己垫付。

  11月25日,王、熊两家从张影手中各领到2万元丧葬费用。张影说,上有老,下有小,丈夫身患残疾,这些钱都是临时挪借的。

  目前,张影的农家院已被停业。三名受害人家属称,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索赔偿。

  质疑:镇政府未验私炕

  据了解,2000年前后,京郊地区开始推广具有节能、散热优势的吊炕。吊炕用水泥板上下铺成,中间留20厘米空隙过烟,外形如一只扁形的大箱子。下面用砖垫离地面,比传统火炕下面多一个散热面。另外,按照标准,安装吊炕,房间必须设风斗。

  张影说,村里有一个泥水匠,是村里唯一接受过镇里培训指导的。8月份去请他时他没空。于是,她请了另一个泥水匠。“村里有人安吊炕,也是请的他。”张影说,没人告诉她一定要装风斗。装完后,有亲戚在客房睡过,但并没出事。直到10月份,来了这批客人。

  “是镇里推广,我才请人装的。”张影说,装完后并没人过来验收。而琉璃庙镇政府距事发地仅200多米。受害人家属称,地方政府负责推广吊炕,而出事的农家院私搭吊炕,相关部门也未去验收,坐使事故发生在“镇政府门口”。

  负责当地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是镇综治办。综治办主任张连银参与了事故的协调解决。张连银称,镇政府对此事不负责任。家属如有异议,可以找信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院起诉。张连银拒绝了记者采访。

  释疑:施工技术不过关

  据知情人透露,今年5月份,一名北京市民去怀柔旅游,晚上睡在吊炕上,最后也是煤气中毒身亡。那么,吊炕频发事故,是否存在设计缺陷?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研究员郝芳洲介绍,吊炕技术于2000年前后从辽宁引进,2007年后被推广,“相对老式的土炕,吊炕具有节能、散热的优势。”

  郝芳洲称,目前,北京市郊区有20多万户装了吊炕,技术已经很成熟,“辽宁有上百万户安装,安全是没有问题的。”对于郊区屡发吊炕中毒事件,郝芳洲解释,原因是施工人员技术上不过关,“只要炕不漏,是不会出现问题的。关键是监管!如果不安装风斗,烟囱不弄好的话,特别是在造风的时候,烟容易往回灌。”

  新闻背景

  什么是民宿?


  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常见的形式,例如吊炕事件的主角农家院等。

  民宿有别于旅馆或饭店的特质,它不同于传统的饭店旅馆,也许没有高级奢华的设施,但它能让人体验当地风情、感受民宿主人的热情与服务、并体验有别于以往的生活,因此蔚为流行。但同时,民宿旅游接待点一般是家庭经营,规模小,部分服务质量差强人意,其风险承受能力也比较差,因此纠纷不断。

  律师说法

  应尽快出台民宿法


  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崔家楠律师接受采访时说,由于我国目前没有专门为民宿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在民宿发生死伤或重大中毒事故,应由哪个部门来承担监管责任。所以,农家院的监管成了一个三不管地带。

  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经验,日本的民宿重视法治、安全风险及环境维护,因此即使偏远地区的简易民宿都采取“许可制”。我国台湾地区的民宿管理办法规定:“民宿经营者应投保责任保险之范围及最低金额”,这样规定在制度层面就使得游客在发生事故后的获赔风险降低很多。

  崔家楠律师呼吁,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应根据我国民宿的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立法,强制性规定民宿经营者必须投保“责任保险之范围及最低限额”,以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国民宿旅游行业快速规范发展。

  记者专访

  “小门小户”难抗风险

  邹统钎 北二外旅游管理学院院长

  农家院资质 复核少

  晨报:我国的民宿主要有哪些形式?

  邹统钎: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居民利用自己的居住设施来接待游客,另一种则是纯粹商业宾馆的模式。而“民宿”的标准和推广,目前由农业部门和旅游局来做。北京市的消费旅游分为旅游接待户、民俗旅游接待村、乡村旅游等八大业态。其中,旅游接待户是最低级的,每个农家院必须取得资质。一般情况下,农家院开始申请时,相关部门会认真检查,但取得资质之后,后期管理跟不上,复核的少。一般是有了资格,就永久挂牌,很少有去给取消的。农业部门和旅游局也只是行业指导部门,没有处罚执法权,找它们也没有用。出了这事,只能把接待户牌摘了,执法的是工商部门。

  难承受风险 纠纷多

  晨报:民宿游与普通旅店、饭店有何主要区别?

  邹统钎:民宿旅游接待点一般是家庭经营,而不是完整的经济法人,由于规模小,它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也差强人意,其风险承受能力也比较差,一旦出现索赔问题,往往很难落实。另外,不少接待点甚至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出现纠纷后,消费者很难收集证据。即使收集了证据,因为民宿行业没有直接对应的行政机关,在这块真空地带,很难迅速解决纠纷。

  晨报:民宿纠纷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邹统钎:民宿纠纷的投诉近年来有所增加。目前,大多数民宿纠纷还是集中在消费价格、安全卫生两方面。比如有些民宿接待点,一条几两的鱼可能说成一斤,误差比较大,也就形成争议。此外,民宿接待点的食品安全也不容忽视,有些民宿接待点提供的食品过期,消费者吃了之后拉肚子。而蘑菇之类的野生食品,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也不少,应当引起注意。

  扶贫性质强 管得粗

  晨报:针对民宿存在的问题,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邹统钎:没有立法。主要是法律很粗,管不了这么细。再有就是,乡村旅游、民俗旅游在中国带有扶贫性质。更多的时候不是把它当作商业来看待。比如说,最典型的例子是经常有旅游接待户连发票都开不出来,为了减免税,这方面也很少管。在鼓励其发展的时候,这方面监管也不严。在立法方面,全世界都比较宽松,很难管得那么细,最后就很容易出现问题,不出事就无所谓。出事之后就无法可依了。

  晨报:台湾和日本都有立法,他们是怎么做的?

  邹统钎:台湾和日本的民宿很多不是本地人做的,相反是城里的人去经营,规模比我们大很多,比较商业。我们这边大多数是本村人,是非常零散的个体户。一方面国家想扶贫,希望产业发展起来,另一方面,也容易出问题,弄多了法律的条条框框,根本无法开展。所以我们现在是处于两难的选择。

  出事上法院 没得选

  晨报:民宿出了问题能怎么办?

  邹统钎:那就只能上法院告了,按照民事诉讼来办。

  晨报:之前还发生过怀柔山吧中毒事件。民宿旅游如何尽量避免发生类似的事故?

  邹统钎:一个是工商部门的监管,工商有执法权监管。二是农业部门和旅游部门,主要是肩负引导责任。最重要的是市民自己的意识提升。此外,旅游点也要对游客做好安全提醒。

  特别提醒

  选民宿要注意什么?


  1、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查看周边环境和餐饮、住宿的卫生条件和安全情况。要事先设想逃生和自救方式。

  3、要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旦碰到民宿纠纷,要注意收集、保全证据,以便为日后的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出现纠纷怎么办?

  1、出现财物丢失或盗抢的情况,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2、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卫生问题,可向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

  3、如果出现价格纠纷问题,则可以向当地的价格部门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4、一旦碰到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情况,要及时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避免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5、如果发现违法经营,已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而有关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的,消费者可以以行政不作为的案由,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导致损害或者加重的,受损消费者也可要求进行民事赔偿。

  6、如出现死伤情况,家属可根据最高法有关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向经营者索赔。要求其赔偿死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伤者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因为治疗所支付的交通费等。

  背景资料

  乡村旅游火爆

  游客五年翻番

  今年11月17日,在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农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涛介绍,2009年,1294个农业休闲观光园和14132个民俗旅游接待户全年接待游客达到2990万人次,比2005年翻了一番。据测算,全市农林水的生态服务价值约为1万亿元,与全市的GDP总额大体相当。

  以怀柔区为例,当地利用区位优势和山水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截至2009年底,全区已发展乡村旅游村35个,经营户3200户,其中市级村27个、市级户1332户,直接和间接从业人员近3万人,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450余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近5亿元。

  旅行社业内人士称,目前北京郊区的乡村旅游颇为火爆,通常每年的“五一”和“十一”都会形成接待高峰期。另外,乡村旅游一般不通过旅行社,游客大多以私家车自驾游方式进行,直接与旅游接待户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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