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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警醉驾被中途放走 网友热议“法律依据”为何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2-14 09:51     标题: 民警醉驾被中途放走 网友热议“法律依据”为何

中广网北京12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经核实王某系罗湖巡警大队民警,经单位领导协调,王某回单位办理完工作交界后,当晚9点30分被交警带回,随后处以行政拘留15天。”

  以上内容来自深圳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12月11日凌晨1点左右,深圳警方查获醉酒驾车专项行动的第一千名醉驾司机,不成想这一千名醉驾司机竟然是一名警察,但是不久就有网友微博披露,该民警中途被放走了,为此深圳市公安局进行了如上回应。

  纵横点评:对于这条微博很多人说自己看不懂,网友提出很多疑问。这里摘要读几条:一、回单位交接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不是所有醉驾的人都可以享受这项权利呢?二、为什么单位领导有资格协调当事人回单位,其中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三、如果没有媒体关注和微博,醉驾者在离开警方控制20小时之后,还会不会继续受到行政拘留?对此,我们也期待着有关方面能够回答人们的疑问。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2-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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