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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37万买厂被哄抢 警方不介入称属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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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2-1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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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37万买厂被哄抢 警方不介入称属经济纠纷
东西被拉完后,家具厂空空的
河南商报记者 丁洁/摄
今年10月,河南信阳人魏道国花费37万元,买下“富莱实木家具厂”。
魏道国称,付清钱款后不到一天,几十名供货商拿着原厂主签字的欠条,将家具厂“哄抢一空”。
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段艳超
事件
刚买来的家具厂被“哄抢”
今年10月27日上午8点,郑州市圃田乡后屯村一个家具厂,刚刚成为该厂老板的魏道国接到工人电话,称有20多人开着几辆车,把大门铁锁砸开,拉厂里的东西。
“我回厂后搂着大门,几个男的把我拽开。”魏道国说。
家具厂房东张军亭当时大喊一声:“你们抢劫啊。”对方跑了。
但第二天晚上7 点左右,拉东西的人再次出现。直到10月29日下午4点多,拉东西的人才走完。附近一家瓷砖厂老板说,有大三轮也有货车,“把外面50多米长的路都停满了,至少有100人”。最后,连嵌在墙里的排气扇和魏道国的棉被都没了。
张军亭说,家具厂被拉光后数天,还不停有人来讨债。
12月12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看到,除最西边的厂房外,另外三间厂房大门紧锁。开着门的厂房里,空荡荡的。
原因
啥也没看,他就签了合同
从买下厂子到东西被拉,前后不过一天。
一份“富莱实木家俱(具)厂转让合同书”显示,10月24日,甲方“张小会”同意将家具厂和一切机械设备转让给乙方“魏道国”,折合人民币46万元。
“实际成交价是37万元。”魏道国提供的收条和河南省农行转账单显示,6000元的订金收款者为张云会,剩余36.4万元则是转给一个名为“李恩”的账户。
魏道国说,“张小会”是张云会的小名,李恩是其丈夫。“10月26日上午11点,我给他们转了最后一笔款,下午就有人来要债,第二天就有人来抢货,我怀疑他们早有预谋。”
魏道国称,此前,他开家具店,跟张云会比较熟。签合同时,他未查看张云会的身份证。付清钱款后,也未到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魏道国提供的营业执照上,字号名称是“郑州市管城区欣林家具厂”,而非“富莱实木家具厂”,但注册地址正是遭哄抢的“富莱实木家具厂”的地址。此外,经营者姓名为“张凤云”,也非“张云会”。
据张凤云的丈夫侯小建说,张凤云是张云会的妹妹。去年,因经济纠纷,张云会将营业执照变更为张凤云。而欣林家具厂,对外常称“富莱实木家具厂”。侯小建表示,他们也联系不上张云会。
警方
警方不介入
称属经济纠纷
魏道国称,两次“哄抢”他都报了警。
接受采访时,一名叫贾喜荣的供货商说:“张云会欠我11万元,不拉怎么办。”
10月29日,魏道国向郑东新区第二分局报了案,被称“经审查认为达不到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不予立案。郑东新区第二分局韩姓主任解释:“案件属于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能介入。”
韩主任称,目前无法联系到张云会夫妇,但已查到李恩名下的房产,建议魏道国向法院起诉,查封其房产。
对此,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健称,依照《物权法》,钱款交付后,厂房里物品的财产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在未征得魏道国的同意下,讨债供货商强行拉走货物,已涉嫌抢夺,公安机关应立案调查。
高健提醒,签订合同前,最好进行充分调查。在合同中,应划清合同签订前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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