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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业男子冒充军官 自夸“有门路”谈情骗财(图)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2-18 10:00     标题: 无业男子冒充军官 自夸“有门路”谈情骗财(图)


假军官自夸“有门路”谈情骗财(绍波 图)
  36岁的无业男子李元昌只有小学文化,却以部队军官的身份,先后两次骗取女性的感情,其后更以各种理由骗得钱款20多万元。

  日前,松江区检察院对李元昌提起公诉。

  借口1

  “帮助犯人出狱”

  2009年5月,李元昌搭乘了女司机方芳驾驶的出租车。方看到李元昌穿着一身军装,问他是不是军人。李元昌自称是上海某消防支队的,叫林世轩,双方互留了电话。那时方正和丈夫闹离婚,很快与李发展为恋爱关系。随后方与丈夫离婚,和李同居。

  不久,方对李说起她的哥哥因抢劫正在坐牢,李称可以叫所在消防支队的政委帮忙将方的哥哥保出来,不过要花钱“打点”,需要七八万元。方先后4次给了李共4.6万元,但事情一直没有进展。直到今年1月李突然消失,方一直联系不到他,才知道上当受骗。

  借口2

  “房贷还给朋友”

  今年,李元昌来到嘉兴地区。由于之前做木工伤到了脚,他经常穿着军装到一家推拿店做推拿,几次以后就跟推拿店的老板娘熟悉了起来。4月,老板娘将外甥女罗婷婷介绍给李认识。

  李告诉罗婷婷,自己叫林军,是某部队政委,平时驻扎嘉兴,在嘉兴有两套房子,父母在浙江宁波做生意。

  李还说,他的左脚是在地震救灾时受伤的,当时因余震房屋倒塌,曾被埋在地下8个小时,他在某军区当司令的舅舅亲自赶到现场,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才将他救了出来。在两人交往期间,李先后与罗的父母、弟弟、舅舅等见面,并一直称要跟罗结婚。

  在彻底获取罗及其家人的信任后,有一天李跟罗婷婷说其中一套房子是用朋友的名字贷款买的,现在那个朋友要离开嘉兴,他要把那5万元的贷款还掉,希望罗能借他,将来房产证会写上罗的名字。于是,罗从银行取了4.6万元,又把包里的4000元现金也给了李。

  借口3

  “托关系上军校”

  不久,李又声称“司令舅舅”跟杭州某军校校长是同学,可以帮助罗的弟弟罗亮上该军校。李让罗亮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一寸照片等交给他,还问罗要了5000元钱,说要请军校的校长及教官们吃饭。几天后,李去了一趟外地,回来之后跟罗婷婷、罗亮等人说上军校的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了,叫他们耐心等待好消息。

  借口4

  “承接消防工程”

  在与罗婷婷交往期间,李元昌接触到了罗婷婷的妹夫林宝胜。李骗罗婷婷和林宝胜说,嘉兴的消防工作归他管,可以让林接一点工地管道的生意做。

  5月的一天,李说在嘉兴王店那边有管道工程可以接,但工程太大了,怕有风险,最好转包给别人,但转包的话需要押金8万元。李还说自己手头有6万元,让林也出2万元,两人一起承接工程,于是林就给了李2万元。过了两个月,李对罗、林二人说王店那个工程的老板因为出车祸死了,要等去法院打官司才能把这笔押金拿回来。

  8月中旬,李称在嘉兴王江泾工地接了另一笔管道工程,但至少要拿出10万元进材料,让林筹钱。林先给了李3万元,之后李骗罗婷婷和林宝胜说自己挪用了部队的5万元去进材料,让林3天后把这5万元公款堵上。3天后,林又将5万元钱交给了李。当晚,李称有事回南京处理,之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再也无法联系到。

  落法网

  包里还有新目标

  8月24日,公安机关在沪昆高速公路枫泾检查站将李元昌抓获。当时,公安人员在他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查获多套军装及2万多元赃款。公安人员还发现,李的包里还有一个1990年出生的女孩的身份证复印件。据李交代,这个刚满20岁的女孩是他的下一个作案目标。

  松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而根据诈骗罪有关量刑规定,李元昌骗取钱款金额达20.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本案情况,对李元昌在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两罪中择一重处,因此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判处李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通讯员 俞慧丰 张爱玉 记者 郭剑烽)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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