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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58刀刺死女孩自评“骇人听闻” 二审时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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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2-24 08:32
标题:
男子58刀刺死女孩自评“骇人听闻” 二审时撤诉
庭审现场
58刀刺死女孩 凶手自评“骇人听闻”
一审被判处死刑,他提出上诉二审“一心求死”,他当庭撤诉
以租房为名,想租到房后转租以骗取租金,却因为遭到拒绝,恼羞成怒,残忍地将女孩连刺50多刀,甚至割断对方气管……昨日,省高院对此案开庭二审,法庭上,一审中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人——行凶者代钲明,竟当庭提出撤诉,表示自己“一心求死”。
家属反应
母亲劝他打消“求死”念头
庭审结束后,代钲明的母亲走近被告席,对他想求死的态度进行劝说。事后,据代母说,代钲明是电子专业大专毕业生,毕业三四年一直没有工作。她说,事发以后,他们一直未跟受害者家属见过面,“受害者也是独生子女,是父母卖菜把她供上大学。”她说,“作为我来说,是一个有罪的母亲……”
据代钲明的律师表示,他上星期还曾会见过代,一直未听他说过撤诉的想法。
庭审现场
突然提出“撤回上诉”
昨日上午9时许,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代钲明被带入法庭,戴着手铐脚镣、有些秃顶的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显大。旁听席上,代钲明的母亲和一位女性亲属来到现场,受害者家属一方并未到场。
让代钲明的母亲和辩护人意外的是,庭审进行不到十分钟,代钲明竟突然说道:“我杀了人,我有罪,我要求撤回上诉……”因为这突然的转变,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合议庭商议几分钟后,宣布复庭继续开庭审理。
对突然提出撤诉的原因,代钲明说:“其实我自己的罪已经成立,我不想再狡辩。不管喝酒也好,性格暴躁也好,我已经把陈某杀死了。”他说,考虑到自己的家人,“我不能再伤害我的父母,所以只能违背父母的意愿,要求判处我死刑立即执行。”
自称性格一直很暴躁
在整个庭审中,代钲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提到杀人原因时,他和辩护人均表示,他性格一直很暴躁,“那天等得有点久,再加上喝了点酒。”
代钲明的辩护人提出,代具有酌定从轻情节,“是初犯,且是突发事件,因受刺激而引发激情杀人。”
不过,公诉人表示,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应维持原判。
经过约一个小时的审理后,合议庭宣布因案情重大,决定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期宣判。
案情回放
捅人割喉 “我自己都吓倒了”
无冤无仇残忍杀人
2009年4月2日上午,25岁的代钲明来到成都后,准备通过租房后转租骗取租金的方式获取钱财。
庭审中,代钲明勾勒出自己杀人的过程。他说,自己与24岁的被害人陈某,是通过打电话认识的,“她在网上发信息出租房,因为房价低,我跟她进行了联系。”
当天,晚上7时许,两人见面后,陈某将代钲明带到自己所租的房屋。看过房后,代要求先给一部分定金,搬过来以后再付租金。但陈某要求全额付款,即3个月租金加1月押金,否则就不租。代便要求陈补偿他200元打的费,对方没同意。“我那天喝了酒,再加上从两点钟等她到7点钟,当时情绪一下上来了,就拿刀捅了她。”代钲明平视前方,缓缓说道,“她没打我,也没有骂我,不知道哪一句话没说对……”
根据一审判决,代钲明当天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向陈某的胸、腹、腿等部位连续刺杀了10余刀。见陈还在喘气,他竟又割断陈某气管,并继续对陈进行刀刺,致陈某全身创口达58处,因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昨日的法庭上,代钲明说,开始他只捅了陈某10多刀。坐下休息一阵后,他见陈在喘气,因此“下意识地”抹了陈某的脖子,然后又一直刺了她几十刀……“陈某的喉咙被割开了。捅了她以后,模糊记得她没咋动了。”在陈述这些犯罪经过时,代钲明的语气平静,几次强调自己当时“下意识”。在说到连捅50多刀和抹脖子时,他甚至说:“这个简直是骇人听闻。我平时鸡都不杀,我自己都吓倒了……”
代钲明杀人后,从陈某挎包内拿了200元钱,“下意识”地下楼打的逃走了。2009年4月9日,代钲明在广东省深圳市被抓获。
2010年1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代钲明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各项经济损失。被告人代钲明对判决的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省法宣黄兰早报记者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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