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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敲诈用友董事长30万元 硕士员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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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溪~
时间:
2010-12-2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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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敲诈用友董事长30万元 硕士员工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张媛)声称掌握公司高管艳照,前员工向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用友公司)董事长敲诈30万元。
昨日,乔龙因敲诈勒索罪获刑4年6个月。
扬言自杀袭击用友董事长
3月9日,用友公司收到快递,指名要求公司董事长签收。快件中称,贵州山区有一些贫困儿童亟须关注,希望该公司捐款,署名为“中国互联互助爱心基金会”。此外,快件中还有该公司高管照片和一些无关的黄色照片。
5月24日,用友公司再次收到快递,快递中夹带着一封《毁灭书》,要求汇款30万元。
《毁灭书》中称,如果5月26日前收不到钱,发件人将在各大网站泄露公司人员信息及给相关部门的送礼清单,同时还将对用友公司董事长及其家人、员工进行暗杀和自杀袭击,炸掉公司所在的软件园。
5月26日下午,33岁的乔龙在石景山区一游乐场附近的ATM机取款后,被警方控制。
求职未果发公司高管“艳照”
乔龙称,研究生学历毕业后,2002年9月至2007年1月曾在用友公司工作,自己带领一个销售团队,因竞争激烈经常与公司的另一同事发生摩擦,随后离职。自己炒股损失约100万元,妻子也和他离了婚,于是他想重回用友公司上班。面试他的考官正是当年与他有矛盾的同事,于是产生了发快递、敲诈的想法。
庭审时,乔龙称,作为用友公司的前员工,他通过公司内部电脑“信息共享”的方式,掌握了高管在国外考察时会餐的照片,将这些照片与黄色照片打包,其声称掌握高管“艳照”,并发出快递,“算是友好的警告”。
海淀法院认为,被告人乔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方式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鉴于被告人乔龙对其所犯罪行的基本事实予以如实供述,并考虑到其所勒索的绝大部分款项尚未汇入其指定账户,被害单位所汇款项已被冻结,经济损失能够挽回,法院从轻判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追访
法官:被告人用心险恶
乔龙敲诈勒索罪的承办法官称,高学历人群犯罪是当前犯罪主体的一大关注点。被告人乔龙仅仅因职场遭遇挫折,就连续实施了虚构爱心基金会、泄露公司人员信息乃至自杀式袭击等一系列敲诈索财行为,手段恶劣程度不断升级,足见其用心之险恶。
该法官称,乔龙一案折射出,他在强烈的金钱欲求和报复心理驱使下的行为扭曲,就作为社会精英的高学历人群而言,如果将“力量越大,责任就越大”作为其秉持的社会信念,就应当以正确的法制观念、金钱观念为前提,并以此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如果不具备基本的道德观念和规则意识,在自身利益膨胀的过程中不惜为所欲为,就不仅仅是影响人生前途的问题,而是“力量越大,危害就越大”的问题。
作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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