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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包工头借款1300万元 两年成立两家“皮包”公司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1-1-4 09:18     标题: 包工头借款1300万元 两年成立两家“皮包”公司

  包工头借1300万元
  开两家“皮包”公司
  靠收取170万元保证金,勉强将公司维持了两年,涉嫌抽逃出资罪和合同诈骗罪
  包工头张某靠借款1300万元,先后成立两家“皮包”公司,靠收承建商、供货商保证金170多万元,张某勉强将公司维持两年多,随后“消失”了。
  日前,张某因涉嫌抽逃出资罪和合同诈骗罪,被铜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借钱成立“皮包”公司
  张某,今年44岁,家住铜梁县城。
  张某和朋友一起承接小工程,积攒了30多万。张某很想承接大工程,于是想到借款成立一个“皮包”公司。
  2005年4月,张某向几个朋友借款800万元,存入银行。凭借这些存款,他顺利通过验资,成立了重庆路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张某立马将800万元还了。没实力、没关系、没名气,张某的公司难有斩获。于是,他将目光盯上畜牧业。当年7月,张某借款100万元,成立重庆跃力畜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力公司),公司注册后,他将100万元归还。
  “投资”800万搞项目
  张某在成立跃力公司时,拉上许某、谢某一起当股东,两人各占股份20%和10%。许某称,他和谢某就是打工的,每月薪水2000元。
  2005年7月,张某得知铜梁县土桥镇在招商引资,决定去投资一个800万元的羽肉鸭深加工项目。为让跃力公司看起来更有实力,张某向朋友沈某借了400万元存入银行。通过验资后,张某将400万元还给沈某。当年10月,张某与土桥镇政府签订项目协议书,约定项目用地30亩,租用、征用各半。
  债主上门他潜逃两年
  有了土地,没钱开工,张某想到收保证金来筹集经费。2005年11月,张某与胡某签土石方工程合同,胡某缴纳了15万元保证金。工程完工后,胡某不仅未拿回保证金,还被拖欠了工程款、利息等23万元。2006年2月,张某又接洽了王某,索要保证金30万元。
  据调查,从2005年11月至2007年6月,张某用“羽肉鸭”项目为诱饵,先后与10余家公司、建筑商签承建合同,让承建者缴纳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共计170多万元。
  张某交代,他收的170万元保证金将公司维持了两年。眼看混不下去,2008年,张某“消失”,不少承建商报案,张某被网上追逃。2010年4月,张某被江北区警方抓获。
  记者 罗玺 通讯员 刘宏
  公司资本不能抽出
  承办检察官邓琼介绍,张某到案后非常后悔,称自己贪欲太大,自欺欺人,也坑害了别人。
  邓琼称,公司资本是用于商业交往的信用保证,一旦注资,便是公司独立财产,用于公司自负盈亏。公司资本是不能抽出的,张某借款1300万设立公司后,将公司资产归还他人,涉嫌抽逃出资罪。张某明知没有足够实力进行开发投资,仍与他人签订开发合同,并收取保证金170万元,涉嫌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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