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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领导被关进精神病院14年 家属索赔64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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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溪~
时间:
2011-1-5 09:06
标题:
举报领导被关进精神病院14年 家属索赔64万(图)
湖北公务员“举报领导”被关进精神病院14年
“病友”策划“卖身救父”帖曝光此事助其昨日返家 家属索赔64万
早报记者 葛熔金 鲍志恒
昨天,郭元荣在弟弟的接送下,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中。
网帖附上的1998年竹溪县公安局的“强制治疗”通知。
新年伊始,一则《谁救我爸,精神病院关14年》的求救网帖引起10多万网友的“围观”,发帖人“郭寒韵”称,自己的父亲、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公务员郭元荣,因举报单位领导被关进精神病院14年。谁能救出其“父”,尚有“几分姿色”、至今“守身如玉”的“她”愿意以身相许。
郭寒韵实为“郭喊冤”的谐音,根本无该女子,发帖者实为郭元荣的“病友”彭宝泉。去年4月,因拍摄当地上访事件画面,彭宝泉被关进郭元荣所在的精神病院,因被郭元荣的遭遇所触动,离开精神病院后,彭宝泉和另一位网友将郭元荣的“冤情”曝光。
昨天,早报记者获悉,在众多网友和媒体的关注下,“精神病人”郭元荣已回到家中,当地政府正与其家属协商赔偿等事宜。
“假女儿救出真父亲”
2011年,是郭元荣的命运迎来关键转折的一年。元旦,他的“女儿郭寒韵”在天涯社区贴出《谁救我爸,精神病院关14年》的求救帖,他的名字和遭遇遂被社会知晓。
帖子称,郭元荣是竹溪县建设局职工,1996年因揭发该局局长的经济问题,被县公安局送往十堰巿茅箭医院精神科“强制治疗”。
网帖附有一份1998年4月29日发布的落款为“竹溪县公安局”的通知,通知称,近段时间以来,郭元荣的言行异常,已对社会稳定构成危害,证明其“精神分裂症”复发,因郭元荣的家属“未能按承诺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使其处理无管束状态”,决定“由政府强制治疗”。
网帖还附有一份2001年12月17日茅箭医院精神科写给竹溪县公安局局长的信件影印件。内容为:“贵局送我科精神病人郭元荣已住院多年,可以回家休养。另外从今年2月至今欠款近2万元,请局长和郭单位协商交住院费及出院问题,多谢。”
自称是郭元荣女儿的“郭寒韵”,在帖子中称,自己今年24岁,师专学历,且有“几分姿色”、至今“守身如玉”:“谁救出我爸,我做你的女人。如果你有爱人,我做你的奴隶。”
“卖身救父”帖一出,引起网友的极大关注。截至2011年1月3日晚,已有逾10万人点击。最早在微博上公布此事的凤凰周刊记者邓飞证实,郭寒韵实为“郭喊冤”的谐音,根本无该女子,发帖者试图以献身来吸引网友注意,“虽不好,但无恶意。”
然而,“假女儿救出真父亲”,据《羊城晚报》报道,帖子发出后,竹溪县官员找到郭元荣家属谈判,同意放人。
昨天,郭元荣在弟弟的接送下,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中,结束了14年的“精神病”史。
“病友”相助冤情曝光
昨天傍晚,早报记者从化名“郭寒韵”的彭宝泉处获得了一份署名为郭元荣儿子“郭昕”整理的详细材料。
材料称,郭元荣原为乡下小学教师,1991年调入县建设局工作,后担任建设局乡建股股长,工作中与该局局长刘喜洲发生矛盾,并于1994年揭发刘喜洲的经济问题,由于对该县纪委的调查结论不服,郭元荣仍不断向竹溪县公安局、县纪委和监察部门揭发检举。
材料还称,由于原竹溪县县委书记明帮庆(已过世)与刘喜洲是“铁关系”,郭元荣于1996年11月20日,被竹溪县公安局收容。
“在收容所里我爸爸吃尽了苦头,但是竹溪县公安局还是没有得到他们所要的口供,于是某些黑了良心的人勾结十堰市茅箭医院精神病科给我爸爸作精神鉴定。”郭昕称。
郭昕在材料中称,1996年11月23日下午,十堰茅箭医院精神病科对郭元荣进行了鉴定。医生的评语是:“被鉴定人意识清楚,定向力完全,被动性接触较好,问话回答切题,注意力集中,语速正常,语量多,未引出幻觉、错觉及感觉综合障碍。”但竹溪县公安局仍以“精神分裂症复发”为由,于1996年11月底将郭元荣送进了精神病院。
“医院说人不是家属送过去的,而是公安送的,要人要去公安局要。”郭元荣弟弟昨天下午告诉早报记者,14年间,郭元荣的母亲、妹妹等家人无数次向医院、公安局和当地政府“要人”,但都“不了了之”。
“他跟医院的护工说,我真的很想出去啊,但是谁都帮不了我。”彭宝泉昨天告诉早报记者。
2010年4月因拍摄当地上访事件画面,被关进茅箭医院5天的十堰市民彭宝泉,曾因媒体的关注而重获自由。正是在那5天里,彭宝泉认识了郭元荣。
被关期间坚持看书读报
“我那时是敏感人物,被严格限制自由,他是主动来看望我的。”彭宝泉说,在精神病院里,郭元荣是为数很少的“表现正常、思维清楚”的人,还坚持看书读报,经常拿着一本1980年出版的法律书,而且每天都坚持看新闻联播。
彭宝泉介绍,医院护工也告诉他,郭元荣“不哭不闹,对护工的呵斥都很不在意,很"淡定",已经完全适应了里面的生活”。
凤凰周刊记者邓飞的调查也印证了彭宝泉的说法,他在微博上写道:“郭已经适应精神病医院生活,他睡在三楼4号房靠走廊的床上,每天把头梳成三七开,后背,坚持每天洗漱,每周买三份报纸,每天晚上6点50分准时出现在电视房,看7点开始的新闻联播,然后服药,9点睡去。次日6点20分起床,再服药,吃饭,8元一天伙食,放风,服药。”
“在医院里,人家问他,你现在有啥想法,他说现在就想吃一碗有馅的馄饨。这是他最触动我的一句话。我想问,一个县公安局凭什么要把人长期关在精神病院受折磨?这难道不是违背人权、违背道义的吗?”彭宝泉说。
对此,早报记者昨天下午多次致电竹溪县公安局法制科、办公室等,均未有人接电话。早报记者随后又致电十堰市茅箭精神病医院,接电话的人听到郭元荣的名字,连忙说“不清楚”随即挂断电话。
“已有记者就此事致电给我,今天我也在网上看到有该事件的报道,但至今没有任何部门授权对外发布关于此事的任何情况,我也不清楚有何部门对此事采取何种措施。” 十堰市外宣办主任王雪峰告诉早报记者。随后,王雪峰表示,此事可以电话联系竹溪县宣传部相关人士,并告诉记者竹溪县一名俞姓宣传部副部长的电话。早报记者致电俞副部长时,语音提示“电话正在通话中”,随后,对方短信回复“我正在开会”。
昨天21时50分,俞副部长回电坚称,1996年郭元荣因“确有精神病”才被送进精神病院。他称,此前,郭元荣从举报单位领导发展到攻击更高级别的官员。对于医院曾于2001年致信县公安局局长,称郭 “可回家休养”一事,俞副部长称不知情。他还透露,应十堰市委宣传部要求,竹溪县委宣传部正连夜加班准备材料,今天上午将发布新闻通稿对外说明此事。
另据了解,4日上午郭元荣的家属已经向竹溪县政府提出赔偿要求,包括根据郭元荣在精神病院被羁押14年计算出的64万元赔偿额,以及因郭长期被关精神病院导致生活技能缺乏,政府应在其今后生活中提供适合其正常生活的工作等要求。
作者:葛熔金 鲍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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