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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民工程变房地产开发未验收合格竟交付使用 [打印本页]

作者: 122284197    时间: 2011-1-18 16:26     标题: 惠民工程变房地产开发未验收合格竟交付使用

惠民工程变房地产开发
未验收合格竟交付使用
                                        浙江省青田县水南石雕加工场项目违法行为揭露
    一、政府官员违法
    浙江省青田县是著名的石雕之乡,其从业人员约3万人。长期以来,该县石雕行业没有统一的、专门的、规范的加工、**场所。随着经济的发展,石雕加工产生的噪声、粉尘扥严重污染了青田县城的环境。故而青田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在青田县水南火车站附近建设石雕工业园区。
    2003年8月20日青田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水南石雕加工场项目形成了(2003)41号会议纪要。 该纪要明确指出水南石雕加工场项目由鹤城镇水南村负责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按石雕加工、**、职工宿舍三位一体的方案设计,不超过五层;出让价格为开发成本加10%或15%的利润。2006年8月14日,青田县人民政府又形成了(2006)39号会议纪要。该纪要指出水南石雕加工场项目按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批给青田飞阳石雕工业有限公司等212家石雕企业,第二期批给青田县二轻工业总公司等145家石雕企业。2006年10月25日,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与青田飞阳石雕工业公司和青田县二轻总公司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对比着两个会议纪要,同一个项目,负责建设的单位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对比后一个会议纪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会议纪要指明批给212家、145家石雕企业的项目,县国土局却将国有土地使用仅仅出让给了飞阳公司和二轻公司。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当进行相应的招标、拍卖、挂牌等程序。但青田县国土局为什么没有经过招拍挂程序,就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飞阳公司和二轻公司了呢?看看这两个公司的概况就可大致明白。飞阳公司注册资金120万,没有任何建筑资质,其法定代表人杨朝阳据说是青田县某副县长的表兄;二轻公司现变更为青田县石雕行业管理办公室,相当于一个科级行政机关,其领导均未在编的国家公务员,更无建筑资质。后来本人得知,飞阳公司的董事长杨朝阳先前在长江三峡水电站承包了某工程,结果亏的塌糊涂。后杨朝阳得知其表弟当上了青田县副县长,于是杨朝阳立马办了一本护照,并搞到了某国的居留证。该副县长便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引进了杨朝阳,并在其“运作”之下将1.3亿的工程不明不白地批给了飞阳公司。
    二、飞阳公司违约
    2005年12月5日,飞阳公司与石雕户签订青田水南石雕户加工合同。合同约定,飞阳公司提供房屋,石雕户支付房款;飞阳公司提供担保为石雕户办理房款总额50%的银行按揭贷款,石雕户取得该贷款后支付飞阳公司50%的房款;飞阳公司承诺在2007年5月30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房产交给石雕户;飞阳公司承诺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在交付使用前完成;飞阳公司还承诺为石雕户办理产权手续。当事实上,飞阳公司并未提供担保,没有完成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更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就将房产交给了部分石雕户,该部分石雕户迫于飞阳公司特殊的背景,不得不忍气吞声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
    另外,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2003)41号会议纪要,该房产的出让价格为开发成本加10%或15%的利润,而事实上,飞阳公司获得的利润远远不止15%。具体说来,该项目中房屋面积共计74843.09平方米,工程造价:5558.06万元,土地出让金总计545万元。我们可以得出该房地产每平方米实际成本价是:( 5558.0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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