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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清华教授状告百度 不满百度贴吧充斥语言暴力 [打印本页]

作者: yulingli    时间: 2011-1-20 17:07     标题: 清华教授状告百度 不满百度贴吧充斥语言暴力

清华教授状告百度 不满百度贴吧充斥语言暴力
IT时报

尽管“五一黄金周”被取消已经过去两年半,但对于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而言,噩梦并没有彻底过去。作为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和他的同事们关于取消“五一黄金周”的提议被国务院采纳。然而,此后蔡继明却陷入了一场长达两年的“网络暴力”。有网民在百度开设“蔡继明吧”,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并在贴吧上公布了蔡继明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类似“你个龟儿子,你不得好死……”等的侮辱性短信有上百条。

6月10日,蔡继明一纸诉状将百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关闭“蔡继明吧”,在百度贴吧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并保持两年以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210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200万元,理由是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受到侵害。

记者调查

百度删帖之难

即将在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站删除失实帖子,而网络经营者有责任删除、屏蔽、断开涉及侵权的链接帖子。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上海信息法律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立告诉记者,只要被侵权人将自己通知百度的各种方式(比如电话录音、邮件公正)进行证据保全,而百度始终没有采取行动,那么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中,谩骂、诽谤、流言等等内容,在贴吧中并不鲜见,而被侵害人如果希望百度将这些帖子删除,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尽管蔡继明是清华大学教授,是社会公众人物,但他在与百度的初期交涉中,并没有得到任何“优待”,直至接到蔡继明的律师函,百度才采取了删帖行动,而对于其它普通百姓而言,与百度“打交道”更是一件难事。

一位中学老师告诉记者,他们学校的贴吧中曾出现过对校长指名道姓的人身攻击帖,为了删帖,他曾多次拨打百度客服电话却始终无果,也曾直接“冲”到百度上海公司,却被告知不负责此事,发给百度投诉邮箱的邮件也有去无回,“和百度相比,我们都是弱势群体,难道只有走上法律程序,才能有人搭理我们吗?”

虚拟“公共场所”也应保护人权

“渐成‘公共场所’的百度贴吧与‘正义’两字渐行渐远已是一个无法掩盖的现实。”IT行业独立评论人姜伯静向记者表示。在他看来,随着网络与人的生活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将贴吧称为与商场、娱乐场所、广场功能类似的公共场所很符合网络的发展趋势。因此,百度作为贴吧的管理者,对此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10日的庭审答辩中,百度提出的理由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收到原告的律师函之后,百度公司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投诉的内容进行了处理,因此没有责任。

但在姜伯静看来,百度并没有尽到义务。删帖只是百度的责任之一,“它的义务还应该包括对贴吧中涉及的人进行保护,对贴吧中涉及人的人权做到尊重。”他举例说,假如商场中有人恶骂顾客,商场应该派保安加以制止甚至报警,可假如商场对骂人者不闻不问甚至靠骂人者聚拢人气、为骂人者提供便利大开方便之门的话,应该要追究商场的责任。

“根据工信部最新规定,BBS、论坛等互动场所必须有经过培训的安全管理员24小时巡视,这变相说明,百度对发帖内容具有先审后发的义务。”李立认为,百度在此事中绝对应负责任,但面对浩如烟海的贴吧,百度不可能投入如此多的人力成本,“说到底,还是商业利益在作祟。”

姓名权到底谁做主?

由于百度贴吧大多以人名、地名、学校名等带有明确指向性的名称为贴吧名字,因此贴吧内发帖的内容便很容易涉嫌侵权。

蔡继明此次要求百度删除“蔡继明吧”的理由,便是其侵犯了姓名权。然而,“姓名权在中国还远不成熟,《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规定很容易被抓住漏洞,所以百度才会有恃无恐。”姜伯静举例,比如姓名的归属权,中国重名很多,同名同姓这个问题在面对法律纠纷时不好解决;其次,原来的法规对“侵害”、“影响”的解释很不明确,这都导致最后责任认定存在模糊地段。

但法律的模糊并不意味着问题无法解决。即使重名者很多,但叫同一名字、使用同一手机号、在同一单位任职、做过同一工作、取得过同一成果的人会有第二个吗?根据贴吧里的内容,其实很容易判断这个“人名吧”到底是针对哪一个人的。“自由是有前提的,百度‘不管’的自由不能凌驾在别人的自由之上,人权比企业的商业权利更大,没有人的权利,商业权利只会造成社会失范,金钱的力量会让人类失去幸福感,而不是成功感。”姜伯静说。

记者手记

不要将言论自由和谩骂混为一谈

有网友支持百度,认为蔡教授要求关闭“蔡继明吧”涉嫌妨碍言论自由。但首要问题是,百度是否有权同意开设某些具体人名、地名的贴吧呢?当“蔡继明吧”进行申请的时候,是否应该审核相关证件呢?根据目前规定,论坛管理员、QQ群主都应该实名制,那么吧主是否也应该实名管理?尤其是如此具有明确指定含义的贴吧名字?国家早已明确,地名、人名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难道在互联网上,这些名称就不应该被保护吗?

其次,再来说说百度的“管理”。就记者多方了解,百度与网友的交流渠道并不通畅,不少人发现在贴吧中被侮辱诽谤后,几经周折也未必能达成删帖目的。多个案件审理过程也显示,原告都是在几经交涉无果后才无奈走上法律道路。

如此不负责任的管理怎么能谈得上“免责”呢?

百度希望在贴吧中维护网友自由发言的权利,我赞同,但“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删除谩骂帖和言论自由也毫不矛盾。作为一个国际知名的互联网企业,百度理应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
作者: 听听海    时间: 2011-1-2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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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qikj    时间: 2011-1-2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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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cfbjx    时间: 2011-1-2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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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雨    时间: 2011-1-2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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