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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村妇辱骂入赘老公遭锤杀 事发前因争床发生争执 [打印本页]

作者: ~花溪~    时间: 2011-1-27 09:18     标题: 村妇辱骂入赘老公遭锤杀 事发前因争床发生争执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汪次安)入赘到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石带村62岁的村民余国荣,不满妻子长期恶言恶语的辱骂,于是一气之下用木槌和铁锤将妻子的牙齿全部打落,致妻子死亡。日前,此案在韶关市中院开庭审理。
  妻子争床激起丈夫怒火
  据公诉机关指控:1972年余国荣入赘与余梅香结婚。之后两人夫妻感情不合,经常吵架。余梅香嫌弃并辱骂余国荣,有时还说要和余国荣离婚,让其返回本家。
  2010年8月7日零时许,两人因争床睡发生争执,余梅香又用恶毒的语言辱骂余国荣。余国荣觉得婚后余梅香长期对其辱骂,怨其无能,而无法忍受。当余梅香在余国荣的床上睡着后,心生怨恨的余国荣在厨房拿了一把木槌,走进睡房用力击打余梅香的嘴巴将其打晕。余国荣发觉木槌不够力,又拿了一把铁锤,再次朝余梅香的嘴巴用力打了三四下,致使其牙齿全部脱落,大量流血。之后,余国荣外逃至村子附近山岭躲藏。早上7时许,家属及村民发现余梅香已死亡。
  两天后,村民发现余国荣全身无力躺在山上,其家属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并将余国荣送到乐昌市梅花卫生院治疗。11日,公安机关将其带回接受调查,余国荣如实交待其犯罪事实。
  5子女提交请愿书求情
  在当日的法庭上,余国荣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其5名子女向法庭提交《请愿书》,请求法庭对其父亲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余国荣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余国荣由其家属将其移送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如实交待其犯罪行为,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我们的父亲余国荣因一时冲动,伤害了我们的母亲。父亲是上门女婿,一直以来心理上较自卑。近一二年,与母亲时有争吵。具体原因和谁对谁错,我们做子女的不好去作评判。但想到父亲年事已高,也是一时冲动、一时糊涂而犯法,我们原谅他。只求法官念在我们做子女的一片孝心,对我们的父亲余国荣给予轻判。
  (出自5子女写的《请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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