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楼房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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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gadehaha
时间:
2008-7-24 09:46
标题:
楼房不安全隐患
律师您好,我住在小区的3楼,在我家的窗户外,有一个水泥平台,长11米(经过我家3个窗户),宽1.2米,物业称是用来出雨水的,在这个平台下1.5米处是小区车库的顶棚,而且,车库的顶棚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楼梯上去,如果小偷到了车库顶棚,再来到这个水泥平台,要进我家易如反掌,考虑的这个不安全因素,我向物业提出封死这个平台,费用我出,但被物业以“公有面积不得私人占有”为理由拒绝,我想请问您,我提出这个要求是否合理??谢谢了!有没有这个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啊?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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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agadehaha 于 2008-7-24 01:5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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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不平
时间:
2008-7-2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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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nsexinqing
时间:
2008-7-24 10:48
我认为完全合理 因为这是不和规的建筑已经危险到你们家人的安全了 如果物业在不管 就利用媒体的宣传作用 将此时曝出来 看他们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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