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人的尊严。律师应该和其他所有人一样享有平等的人权,律师职业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而现实是律师连最基本的人格尊严都无法保证。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律师艾伦·德肖微茨(Prof Alan Dershowiz)曾说过:“在我看来,没有一个头衔能比辩护律师更崇高可敬的了。”如果没有律师的帮助,普通人很难理解法律,正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萨瑟兰所言,“没有律师代理,被告人就算完全无辜,也有定罪之险,因为他不了解证据规则,无法判断指控成立与否,也不懂得如何做无罪辩护。”因此,律师是当事人利益的维护者和争取者,是正义的追求者。律师职业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律师职业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律师的职业权利应当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