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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假冒美国律师骗签证费 称要将经历写书出版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1-2-19 09:18     标题: 男子假冒美国律师骗签证费 称要将经历写书出版


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在法庭受审。本报记者蒲东峰摄
本报讯(记者穆奕)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某涉嫌合同诈骗案。64岁的王某在美国生活20年,生意失败后冒充美国一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骗取12人签证费用16万余元。法庭上王某认罪,并表示会将自己的事情写成书,出狱后回美国出版。
昨天上午9点30分,满头白发的王某在法警的带领下进入法庭。因为他已经64岁,检察官向法庭申请解除手铐后受审,法官予以准许。
检方指控,王某从2009年11月至去年8月,化名吴建林、林晓等名,在美国一家华人报纸上刊登广告,声称自己可以办理美国签证。12名被害人看到广告与其联系后,王某回到中国,以美国美联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身份和他们签订合同,收费共计16.4万余元。
去年8月15日,一名受害者以希望给朋友办理签证为由,将王某约至东城区一家宾馆,同时报警。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王某抓获。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后,主动交代了另外11起诈骗事实。
“你还有什么说的吗?简单阐述一下你的想法。”法官讯问说。
“OK”。整个庭审中,王某不时会说点英文,“我离开中国20年了,已经不熟悉中国的法律了。中国的司法很人性,让我感觉很有人权,根本不像一些外国人说的那样。”
对于被控诈骗罪,王某表示认罪,并称非常感谢检察官对他的教育,他曾经写过书,此次会在狱中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写成书,出狱后回到美国发表,“我要让外国人知道,中国司法制度的进步。”


庭审最后阶段,检察官说,王某主动交代问题,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理;同时,王某账户的20多万元存款已经被全部冻结,可以及时偿还被害人,挽回全部损失,属于从轻判处范畴。综上所述,检察官认为王某因犯合同诈骗罪,应被判处4至6年有期徒刑。
庭后面对记者的采访,王某自称在美国生活了20多年,曾经开过餐厅,但是最终倒闭,现在仍然拥有自己的公司,同时是芝加哥一唐人助华协会的会长。
“我认罪。”简单的几句话后,王某别过头,不再说话。
随后,记者从承办检察官处获悉,王某确实常年居住在美国,已经拿到美国绿卡。
作者:穆奕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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