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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抚顺检察院制造冤案,违法侵权12载 [打印本页]

作者: test1234a    时间: 2011-3-5 15:09     标题: 抚顺检察院制造冤案,违法侵权12载

冤!冤!冤!谁能还我清白
                           -----辽宁抚顺市检察院错捕含冤12载
申诉人高山:原中国银行抚顺分行营业部交换员。电话:13019662201或0413—2420290.
一.事由:
1998年4月18日,抚顺市反贪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合伙挪用公款罪将我错误拘捕,羁押307天,于1999年2月8日被取保候审。2000年2月解除取保。在押期间(1998年6月25日)中行抚顺分行以高山的行为触犯刑律并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市检察院依法逮捕为由而被开除公职和党籍。
二.理由
我释放后,检察机关没有给我任何结论。我不断找市检察院索要,他们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诿。2003年在省检察院胡玉副检察长做了批示,在省院领导的关照下,苦熬七年后,抚顺检察院终于在2005年5月才下达了(2005)抚检反贪撤字第2号“撤销案件决定书”。虽然撤了案,但是检察院为了推卸责任,撤案内容与事实相悖的不实之词,在没有任何书证的情况下诬陷我挪用汇票票款给企业和他人使用,也给恢复工作增加障碍。 2008年又是在省检察复查此案后,确定是一桩错案。无奈,抚顺检察院才迟迟做出(2009)1号刑事赔偿决定书。
三、负面影响
多年来,此案的影响一直像噩梦般困扰着我和我的家人。由于抚顺市检察院的错抓,使我的肉体和精神受到双重折磨,虽然后来撤销了我的挪用公款罪,我终于获得了无罪的身份,但事情却并没有因为我的清白而柳暗花明。
首先银行将我双开,我失去了一个普通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宝贵的工作,没有了生活来源,在日复一日的十几年的煎熬中,妻离子散,家破人伤,曾经温暖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只剩我和70多岁的老父老母苦熬度日,就连给女儿的抚养费也靠父母微薄的退休金资助。
这么多年来,老父亲为了我的案子长期上访,受尽煎熬,尤其是检查人员的欺侮和恐吓,常常让老父亲涕泪长流,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本以为,复审时人民检查院撤销了我的错案,终于还我了清白,应该苦尽甘来。没想到,另一种煎熬又如噩梦般开始了。我的工作问题至今不能恢复,我只想有份工作,我只想把原本属于我的工作还给我,我只想靠自己的劳动去糊口,怎么就这么难?!既然还我清白,为什么工作不给我恢复,既然当初已是错捕,为什么我的工作问题却一拖再拖。
为了工作问题,老父亲又一次次的踏上了上访之路,他多想在有生之年,看到儿子重新踏上工作岗位啊!长期的焦虑和愤慨,父亲终于坚持不住了,心脏再也承受不了了,心脏病突发,几乎撒手而去,几次抢救才从鬼门关把性命拽了回来。为了给父亲做心脏搭桥手术,我东挪西借,借遍了亲戚朋友,才勉强凑够了手术费。苍天啊,面对着重病的父亲、面对着近十万元的外债。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只想把属于我的工作重新还给我,怎么就这么难!朗朗乾坤,昭昭天日,谁能给我做主,面对各单位的推诿,我到底该找谁?!错判了,本身我已经是受害者,可为什么让我的受害没有尽头,为什么让我承担因为错判而失去工作的后果?
四、检查机关违法侵权,漫漫申诉路何时是尽头
由于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多年不给结论,撤案内容又与事实不符,我两次丧失了银行为我恢复公职的机会。
时至今日,抚顺市人民检查院的有些领导依然在倚权自居,不为老百姓办实事,对我的错案导致的后果置若罔闻、互相推诿。用他们的话来说:是银行开除你公职的,又不是检察院开除你的公职的,要工作找银行要去。朗朗乾坤,请你们扪心自问:我灾难的源头不是你们造成的吗?你们不错抓我,我能被开除吗?你们不以国家和政府的身份和银行沟通交涉此事,银行根本就不搭理我这一介草民啊!银行能给我恢复工作吗?现在却把后果推给我 ,让我独自承担,天理何在?多少次仰天长叹:到底谁能为我做主,到底哪个父母官能过问一下此事啊,小小老百姓的申诉之路难道真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我到底该找谁?更令讽刺的是办案人以此案获当年抚顺市十大检察官并得以提升晋职。
下面,我说一下我的几次艰辛的申诉历程:一次,当我向检察院的领导询问案件,我问:“你们当初抓我有什么依据?”这位领导竟然说:“当时抓你是怕你跑”,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没有任何证据就抓人,而证据竟然是怕我跑,然后证明我没罪再放了我,可就在抓我的这段时间,我的工作就没了,这其中的委屈、愤懑、无助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
另外,国家的赔偿款(羁押307天)也是他们拖延了十个多月,在我多次追讨的情况下才付给我的。而且,我和老父在取款的时候,竟然全过程被录像,简直是匪夷所思,我抗议无果,只好让他们录像,我觉得这绝对不是侵犯公民的人身合法权益那么简单!原来,他们付给我赔偿款是有条件的,设置了重重障碍,条件是,不许我进京上访,让我在事先准备好的字据上签字:第一,不许进京上访;第二,今后有事不准再找检察院。签了字据才能给我赔偿款。他们还说,只有签了字据才能给我赔偿款,对此,我真的无法接受,赔偿款是国家发给我的,是对我被羁押那么多日日夜夜、失去人身自由的正常补偿,怎么还有这么多的附加条件?我作为弱势群体真的不懂了,我真的难以接受啊。漫漫上访申诉路,艰辛几何、泪水几多、无助伴随着我和年迈的父亲,我真的几乎失去了信心。可我又不能放弃,因为父亲说:他看不见我重新返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工作岗位,死不瞑目啊,因为儿子没工作,外债缠身,他不放心啊!为了父亲,我的路我一定要走下去。更重要的是,我坚信:这是*的天下,正义必将战胜邪恶,阴霾过后,一定是阳光洒满天下。
五、要求
为了讨回公道、讨回公理,我除了向省检察院申诉以外,还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求助,请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过问此案,对此案给予必要的关注,真正做到有错必究。同时,强烈要求抚顺市检察院对错误羁押我所造成失去公职的严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并协调我原来所在单位恢复我的工作。而他们现在的做法,分明不管不顾、不闻不问,一推了之,让我承受了极大的压力。
以上就是我一个渴望恢复公职、渴望工作的普通公民的泣血诉说,也许,领导们日理万机,觉得这是一件小事,可对于我一个小老百姓来说,确是我糊口生存的天大的事,帮帮我,我只是想把原本属于我的工作讨回来啊。回首这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对于我个人来说真是一场噩梦,夜间时常辗转反侧,泪流满面。再此,泣血诉说,请还我工作及11年的经济损失。
作者: ms1029    时间: 2011-3-5 15:10

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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