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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品房将推明码实价新规 标价不得超过申报价 [打印本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1-3-16 09:07     标题: 商品房将推明码实价新规 标价不得超过申报价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昨天,中消协联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宣布在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等四大领域推行明码实价。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近期还将推出商品房明码实价管理规定,商品房将实行一套一标价,其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价格。

标价不得超过申报价

昨天上午,中消协联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召开座谈会,宣布推行明码实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要求商品房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将在近期推出。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公布房源,每一套商品房、代办业务的费用和及物业费用都必须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许昆林表示,开发商可以在标价的基础上打折、降价,但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的价格。只有再申报备案价格后,价格才能根据再备案的价格更改。

许昆林透露,这项新规定有望在上半年推出。

四领域将推明码实价

据了解,两部门此次推行明码实价将按照因势利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等原则,率先在四大领域推行明码实价。

这四大领域包括价格收费实行政府管制的行业和部门,如电力、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等;内部管理比较规范、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行业和部门,如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金银饰品、烟草、餐饮等;大型商场的部分柜台或品牌专柜;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市场监管工作较好的地区。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明码实价不会搞一刀切,条件成熟的领域就会推行,慢慢改变消费者议价的习惯。企业应按承诺去做,并接受大众监督。

据了解,此次推进明码实价是想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虚高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促销标价不规范、利用标价搞价格欺诈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当天,家乐福、淘宝网等十余家企业承诺明码实价。

不明码实价涉嫌欺诈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表示,目前一些商家的标价已经沦为一种摆设,基本都是走议价模式,由消费者和商家讨价还价。消费者以为赚到了便宜,但实际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商家不可能做赔本买卖”。目前市场上到处是返券、返现、秒杀、打折等,消费者已经搞不清真正的价格到底是多少。商家这种不标明真实价格的做法,已涉嫌误导和欺诈。

杨红灿说,商家的虚假打折等行为,已经扰乱了市场秩序,诱导消费者不理性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将推行的明码实价也不应随意标价,而应该是“不注水的价格”,即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

许昆林司长也表示,1982年我国就把明码实价作为行业的基本制度,1987年国家发布了明码实价管理条例,不按明码实价的就属于违法。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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