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刘汉民、赵继婷与徐州邮政局邮件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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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山友
时间:
2011-4-2 21:20
标题:
刘汉民、赵继婷与徐州邮政局邮件纠纷案
《刘汉民、赵继婷与徐州邮政局邮件纠纷案》
徐州市刘汉民夫妻于1999年4月通过邮局,用挂号信向中国专利局邮寄了两项专利的申请资料,结果,中国专利局给刘汉民夫妻挂号寄来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都被徐州市邮局都给丢失而造成了“该两项专利申请的失败”,
刘汉民夫妻将徐州市邮局起诉到徐州市鼓楼区法院,邮局是国家企业,女法官穿着大裤衩子审理的本案,最后,只判决赔偿了一点点邮寄费。
刘汉民夫妻不服一审判决,于2001年2月10日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中级法院却于2001年4月2日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试想:刘汉民如若将法院院长的妈用挂号信邮寄出去?结果被邮局给弄丢了因而造成了损失,后来,法院只判决赔偿一点点邮寄费用,请问:这样的判决合法吗?合理吗?法院的院长会同意吗?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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