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的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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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om68
时间:
2008-12-31 16:10
标题:
我的问题怎么办
我的问题咨询了这么长的时间,有律师说没过时效,有的说过了。我又问市中院的法官,法官说没过时效。我真心请专家帮我搞清楚,我好进行下一步。我的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单位派我出差,期间一夜失眠,10天回家后当天就失眠。经一段时间治疗无效后转入市精神病院,确诊为抑郁强迫焦虑等病。我边治边上班,我工作能力强.写书.论文有证可查。96年起我一人从事三人的工作,期间没犯任何错误和问题。但98年初强行将我调一效益不好的单位,收入相差5倍。为此我病复发三次,2004年自杀抢救5天,活过来后到沈阳463医院开颅治疗。2006年我给吴邦国委员长写信申诉,委员长批到局才为我解决了一些问题,万分感谢!昨天看报,有篇消息称可以打官司。过去从来都不知可打官司,今天去省劳动仲裁回答我过了诉讼时效,我官司还能打吗?我心中怒火中烧,苦痛呀!我想时效应从调令的时间算,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单位赔偿我的经济损失。2008.11.26 补充:昨天晚上我和市中院联系咨询,回答:可以打,没有过时效,他的电话027-65686333。但我不放心,请律师再查阅资料确定一下,或者给中院打个电话,相互探讨一下。确定我能胜我肯定打这场官司。谢谢! 另外我请问我的官司受理了,我能提经济赔偿吗?这点很重要。请求您告诉我法律对我这样的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问题补充:
原单位和现单位收入差距很大,经济上我损失不小,所以关心打官司是否能拿到经济赔偿。谢谢!
现在打官司可以获得精神经济赔偿吗?请求告诉我。谢谢!
问题补充:
打劳动官司没有赔偿,请教您我这样的情况打什么名的官司,谢谢!
难道法律不管死去活来人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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