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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首例“开发商”状告“劳务公司”名誉侵权 [打印本页]

作者: lzc6639    时间: 2009-1-10 09:51     标题: 中国首例“开发商”状告“劳务公司”名誉侵权

2009年1月8日下午,北京天鹅湾的开发商、上市公司东华实业下属的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该项目的劳务公司-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4层第6法庭开庭。这是中国首例开发商状告劳务公司名誉侵权案。
    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2008年11月20日,上百位农民工打着“天鹅湾开发商拒付民工血汗钱”、“天鹅湾黑帮开发”的横幅,聚集在北京东四环外均价两万元的在建楼盘——天鹅湾的售楼处外,他们裹着大衣,有的还带着回家的铺盖卷等行李,准备要到工资后返乡。这些农民工均为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的民工,他们是得知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的北京负责人庙金勇在2008年11月20日因到开发商和总包方催要劳务费时,被开发商的执行董事林穗明指使打手打伤住院后,自发聚结到天鹅湾的售楼处。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1月25日。此事件为北京媒体所关注。
     而据了解,天鹅湾的开发商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总包方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既是总包方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又是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而作为开发商的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是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11月22日的北京市朝阳区建委的协调会上,开发商和总包方承认欠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劳务费550万元,并承诺11月22日付款100万元、11月30日付款115万元、11月24日对335万给出还款计划。但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截止开庭之日一分钱也未收到。
     2008年11月26日,天鹅湾的开发商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1、在《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新浪网刊登道歉声明,并赔礼道歉;2、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
     2009年1月8日的庭审中,开发商起诉劳务公司的理由是: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组织民工聚集在天鹅湾的售楼处和主动招来媒体记者散布谣言。并称因民工聚集在天鹅湾的售楼处达5天之久,造成减少销售收入1000万元。
本案法院将延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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